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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博系列】汤兰兰案质疑(76)为什么“不给钱就告你”?

(2018-06-27 16:34:35)
标签:

杂谈

汤兰兰

汤兰兰案

谎言

分类: 汤兰兰案
【本博系列】汤兰兰案质疑(76)为什么“不给钱就告你”?


/王思铁

据南周《家族、村民集体“强奸”事件——魔幻现实,抑或另有隐情?》称,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人表示,汤兰兰“后来又要钱,不给钱就告你”。

1027报案,在报案仅十来天后的116日,汤兰兰甚至发展到不仅“乱说,有的没有的也说”;而且发展到“不给钱就告你”的让人十分恐惧的地步。譬如刘桂英提供的电话录音显示,汤兰兰告诉她,自己被姑父蔡小令祸害了,“拿完这一万块钱,不逮他了。

一万一把拿齐,“你愿意来就来,不愿来就拉倒,反正明天公安局就让我中午去回复”“还有你老弟呢,也就是我老叔吧。”具体细节见质疑(40)《为什么要诬陷举报蔡小令?》,这里不在赘述。

那么,“不拿钱就告你”,究竟告了多少人?据凤凰网称:“除了被抓被调查的十几个人,汤兰兰指控至少还来过二十多个她不怎么认识的人,最多约有60人祸害过她。”对于这个60户人家的小屯来说,就是几乎家家都有男人涉案了。

这对兴龙山屯的村民算不算一种“恐怖”?据三联生活周刊称:“村民都传言,汤兰兰曾举报了60多个人,因为一通敲诈电话,警方才停止抓捕,坐在一起时,他们有时候会猜测60多人是否包括自己”有的村民被吓得,晚上不入眠,只好喝着酒读网上的线索,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再怎么咬,也咬不到我身上。但是,也有的村民吓得举家搬迁了。

产生这个问题的动机,可能不单是质疑(75分析的“感觉澎胀”能解释得通的了。有网友说,她汤兰兰给强奸犯要钱天经地义。第一,116日,这时汤继海等16人尚未判决属嫌疑人,说他们是“强奸犯”,于法无据。第二,蔡小令已经明确为没有的”,这等于是无辜的人。还有网友说,蔡小令不就像一个家嘛,怎么没敲诈其他人?这些说法,不仅苍白无力,且缺乏基本的常识。所谓,没文化不可怕,没常识就尴尬!也就是如此了。

再有,“拿完这一万块钱,不逮他了。”这已经涉嫌敲诈了,为什么警方就不调查下去呢?是汤兰兰“人小鬼大”还是“娃娃背后有大人也或其他呢。

如果没有录音,如果这次要钱得逞,会不会有第二家、第三家、直到N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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