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博综述】汤兰兰案四年的审讯过程
(2018-03-05 12: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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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汤兰兰 |
分类: 汤兰兰案 |
2008年10月27日中午,汤兰兰与“干妈”李忠云到龙镇公安分局报案。
2008年10月28日下午, 13名本村和3名邻村村民因涉嫌强奸被警方带走。
2008年11月5日,汤继海等16人被逮捕。
2009年2月5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11人涉嫌强奸罪,向五大连池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汤瑞景(汤兰兰爷爷)因死亡未被追诉,丁福(表哥)、汤继斌(叔叔)、徐国成(邻村电工)、李秀芝(汤兰兰奶奶)4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多年过去,对他们的处理再无下文。
2009年2月19日,因案情重大,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将此案移送黑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2009年4月3日,黑河市人民检察院退回五大连池市公安局补充侦查。
2009年5月3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2009年5月11日,万秀玲向警方提出要跟女儿当面对质。
2009年5月12日,再次提审时她被告知女儿不来。她当时寻思,不承认肯定会被打,还不如这么死了得了。
万秀玲跳了楼,这次跳楼事件造成了万秀玲4根肋骨骨折,被送进医院,两天后被送回看守所。(《奇案》)
2009年6月17日,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再次退回五大连池市公安局补充侦查。
2009年7月17日,公安机关再补充侦查完毕,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2009年8月6日,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向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9年9月22日,第一次开庭。庭上被告全部集体翻供。
汤继海当庭脱下鞋子,从袜子里掏出展示了被打掉的牙齿。
万秀玲诉说了因受不了刑讯逼供而跳楼造成四根肋骨骨折的经过。
梁立权向法庭展示了双手被手铐绞进肉皮后,皮肤溃烂愈合后形成的疤。
于东军诉说耳朵被打穿孔流脓冒水。(万秀玲讲述)
在短短三天的庭审期间,控辩双方对抗非常激烈。
2009年12月18日,黑河市检察院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申请撤回起诉。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9)黑中刑一初字第20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黑河市检察院撤回起诉。
2009年12月22日, 被告人刘长海、梁立权、刘万友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
2010年6月4日,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以(2010)黑刑3终字第30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准许撤诉)。
2010年6月28日,黑河市人民检察院以黑市检刑诉(2010)11号起诉书,重新向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8月8日,第二次开庭。
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0)黑中刑一初字第1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作出一审判决。
宣判后,11名被告人均对判决不服,以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为由,全部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整整两年后,2012年10月26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1)黑刑三终字第1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汤继海、刘长海等11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庭上,4名侦查人员丁×亮、苏×军、王×伟、曹×忠出庭称,在审讯时没有刑讯逼供、诱供,另有12名侦查人员马×廷、孟×军、顾×涛、张×杨、孙×青、贾×春、姜×仁、王×东、乔×秋、孙×光、刘×光、孙×惠出具了同类证言(自证没有逼供)。
来源:天涯论坛《汤兰兰案必须重审的几条理》。
一、公安部门办案时间(约5个月另10天)。
1、从报案到带走2天,
2、从带走到逮捕8天,
3、从逮捕到移送审查起诉3个月,
4、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2次2个月。
二、检察院办案时间(约3月另27天)
1、五大连池市检察院14天,
2、黑河市检察院3个月另13天。
三、法院办案时间(约38个月另23天)
1、黑河市法院8个月另8天,
2、黑龙江省高院30个月另15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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