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什么时候,在设计圈子里出现了一个名词:理念。无论何种专业,建筑、景观、室内、工业、平面、服装等等,设计师们交流或解读设计作品时必谈理念,似乎没有理念就没有深度或章法甚至不成体统。
我也时常与同道谈及理念,解读作品,并在这个过程中思索着一些问题。遇到很多设计师,在谈这个问题时,往往把风格、手法等表象手段作为理念极尽渲染,这是对理念的狭隘理解。
到底什么是理念?什么是设计理念?什么是你作品的理念?
所谓智者乐山、仁者乐水,设计理念,既有因设计者个人特点不同而引发的,也有因设计目标物特点不同而产生的,不可一概而论。人本身的设计思路不仅有多样性,甚至会在不同的时空中发生大的改变,那些在设计生涯中走过多年的设计人,他们的理念转变可能是多次的甚至是极变的。理念世界是丰富的,也成就了绚丽多彩的设计世界。
那么,设计理念在某一特定时间、某一特定目标物和特定的设计人时会明晰起来,我把这个特性称为“天地人理念”,它是动态的、延续的、生长的。
所谓理念之“天”,即天时,属于时间范畴。这有两层含义:
1、理念是应时而生、应时而旺的------人类不同的历史阶段孕育着不同的理念;
2、理念不是一时之冲动、而是厚积薄发,是长期的思索,是瞬间的爆发------设计人理念的产生和发展是多年磨练的结果,是一种循序的思考和演绎,是专注于过去经验、构想、权衡等种种可能性的一个过程,需要时间的修行。
所谓理念之“地”,即地利,属于空间范畴。不同的地域,因地理、气候等差异孕育并接受着不同的理念。
所谓理念之“人”,即人和,属于人本意识范畴。不同的民族、不同的个体,因风俗习惯、哲学思想、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等的差异孕育出不同的理念。
而“天地人”糅合在一起导出的理念是广阔的。
一、设计理念之根是生活:
在当代,设计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且极具消费性,新陈代谢非常快。
时间对人类来说是无限的,对个体来说是有限的,理念就在这有限和无限中诞生并发展着。天地人理念其实就是一种生活理念或说文化理念。
生活产生文化,文化催生设计。人类最本能的活动就是为了生活,生活是人类存在的根本需求,有了基本生活保障,那么就会追求生活质量,刺激人类不断产生更多的意识理念去改进和完善自己的生活状态,科学、技术、文化,甚至战争都是这个意识下的产物,那么设计理念更是人类为生活而诞生的一个物质化的意识。
设计人会因生活的不同经历和理解而产生各异的感受:热爱、憧憬、享受、创造,甚至有忧郁、愤懑、曲解……这些都直接诞生了作品的理念。
很认同时下不少人说的:设计从生活开始。我再补充一句:文化为生活服务。
生活→文化→设计,同时也是循环的:生活←文化←设计。任何有形的设计都是社会文化在大地上的投影。我们不仅仅是进行物质的设计,更是对文化进行理解、诠释和孕育,直至持续发展,从地域民族生活文化中汲取养分,提升并融入到当代的设计理念中。
如果把设计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她将永远是一件不断新陈代谢着的未完成的作品。
二、设计理念之魂是空间:
从宏观角度讲,理念应符合地域空间概念,适应广袤的地理环境和各异的民族文化。“只有民族的才世界的”,失去了这个概念也就使设计理念失去了魂。在设计实践中,源于并尊重项目当地的自然、人文、技术、经济和习惯,而不是移花接木、不负责任的抄袭和拷贝。保持一份朴实的心态和对历史的责任感是设计师的基本修养。
从微观角度讲,任何设计理念都是为创造更完善和更美好的空间状态服务的。空间是建筑室内外环境的灵魂,人在空间中的行为享受是最根本的,包括视觉、触觉、意识等等的综合理解与感受,甚至是无意识的本能感觉。任何设计都会依据不同的时空条件而产生迥异的结果,形制也自然百态各异。
空间功能决定了形式的产生,无论建筑师还是景观或室内设计师,不应该是纯粹的FORM
MAKER(形式制造者)。我们应该使形式的产生成为空间的结果------设计的发展按照这种模式前进,直至每个设计细部甚至设计师本身都被它带动,最终形成一种“理念与创造性行为的物体”。但形式也是不段生长的,这种形式很可能并非是料想中的已有形式,就如路易斯·康语:“自然而然,必定是那样的”------一种新形态与新空间的诞生。
三、设计理念之本是人性:
“以人为本”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倡导的------这个人本不仅是对方,也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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