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作家小计非常郁闷,非常不开心。原因是他摊上事儿啦,摊上大事儿啦。
五六年前,小计感动于建国初期一次重大军事行动中,一个群体所表现出来的英雄事迹和精神,立志要写一部反映这个群体的书。他开始要写的时候,就知道采访任务会很重,而且没有一家出版社会认为这个题材畅销而提供给他采访费。但是,这个群体的事迹太感人了,小计义无反顾地开始了自费采访工作。
尽管这个群体属于一个大的军事单位,但是在建制中很分散,而且过去五十多年了,已经六七十岁的老干部、老战士们,分布在祖国各地。小计就一个个采访,通过一个找到下一个,务求能够当面听这些老人说起她们当年翻雪山、涉冰河,徒步行军千里,为新中国的领土完整和民族团结所做的巨大贡献。
老干部、老战士们听说小计要写她们那一段难忘经历,非常感动,积极配合他的写作,积极提供线索。后来,小计知道在这个群体中,有一位在某大城市的老干部写了一本自传自费出版过,就找到一本。他发现,与大多数老干部、老战士相比,这位老干部简直就是一个作家,书中的描写非常生动。他通过在京的一位老干部与那位老干部联系,希望到她家去采访。
那位老干部在电话里说自己要去旅游,不能接受小计的采访,不过她热情地说,我的事都在书里,你尽管用吧。于是,小计非常感动,就在自己写的书中,引用了一些这位老干部书里的情节,并且在自己的作品后,特意说明使用了这位老干部某作品的资料,深表感谢。再后来,小计的书出版了。他去那位老干部所在的城市进行另外的书的采访的时候,还特意登门拜访,向老干部表达谢意。老干部很高兴,不但请他吃饭,而且还说他写得好,把自己最近的一张照片给他,建议再印时给加上。恰巧,过后不久真的要再印,小计说服出版社把老干部的照片给加上了。
事情似乎一切都好。但是,不久前就不好了。时隔五年多,那位老干部给相关机构写申诉信,说小计没有经过她的授权,就在书中用了她的文字。小计辩解当时她说过“你尽管用”,而且用材料的时候,大都变成小计的叙述语言了。可是,老干部却不依不饶,一口咬定小计写作前、写作后都没有找过她,让小计在全国各大报纸登报公开道歉,赔偿损失,承认自己抄袭、剽窃。
小计很委屈,因为自己抱着宣传那个群体的热心来写作的,采访中花费的都是自己的钱,而且稿费根本没有多少。好心却成了驴肝肺。他对于引用老干部的材料是供认不讳的,也愿意支付费用,但是让他承认抄袭、剽窃,那是绝对不能干的。因为他清清楚楚记得老干部说“你尽管用”。
尽管那个群体的许多人跟这个老干部说,五十多年也没有宣传我们,好容易有个小计,把我们宣传了,你难道就不能不要计较,让一步吗?但是这个老干部说的似乎也有道理,小计确实用我的材料了。而且我不记得说过让他尽管用的话。
作为局外人,我认为,小计写作前,并没有功利思想,因为那时候他不知道该书是不是能够出版。他是凭借一股热情完成这件事的。当然,在用老干部资料这件事上,他肯定有疏漏,不该那么轻易的就来引用。但是,不管怎么说,那个群体确实是几十年没有人来写,或者写得差强人意,没办法公开出版和发行,是小计把事情做成了。没有小计的热情,就没有那一本感人的书。按情理说,即便是小计确实有疏漏,也不好像对待敌人一样,穷追猛打,不留半点情面。可以让小计赔偿、道歉,但是要讲真实情况。
唉,老干部,当年你的战友们牺牲在雪山上,她们肯定不会同意让你去为难一个热心宣传你们的人吧?往后,谁还敢宣传你们啊?
老干部,您不能这样做,您要给一个即便有错误但是本意是好的的年轻作家一条活路,不要抱着阶级斗争的观点去对付他。忍一时风平浪静,退半步海阔天空。宽容才能把宣传搞好。您还是不要为难别人,气着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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