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是每一个公民都应当具有的优秀品质。
爱国行为,贯穿于我们生活、工作的每一个方面。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勤劳工作,勇于创新,见义勇为等等,都是爱国的体现。
当面对日本政府非法将钓鱼岛“国有化”,我们要表达自己的愤慨时,更要记住要依法、守法,要有理性。
许多人高呼“抵制日货”,认为我们如果不用日货,就会打击日本的经济,这种朴素的认识是值得尊重的。但是,如果把抵制日货的行动延伸到砸、烧日系车,就不对了。
日系车尽管属于日本开发的产品,但是,输入到中国后,生产企业就变成为中国交税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卖给中国公民后,就变成中国公民的个人财产了。集体的、个人的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一个人要表达爱国诉求,砸自己家的日系车,烧自己家的日系车,别人管不着,如果砸别人的车,烧别人的车,那就是违法行为了。
在中国的日本人,大都是来中国工作、学习、旅游的,估计现在还想在中国实行三光政策的还没有。古话说:两国交兵,不斩来使。何况现在中日两国只是在钓鱼岛问题上有一些纠纷,还没有到两国交兵的情况。在华的日本人应当得到我们保护,这是作为泱泱大国公民应有的气度。
一句话,任何行为要在法律的框架下。爱国无罪,但是如果破坏集体或者他人财物,对他人(包括在华工作、学习、旅游的日本人)的人身权利造成危害,就是违法的了。
国家的强大不是单靠喊出来的,是实实在在干出来的。
不满日本政府所为,就应该更加把劲,把国力提升到让日本望尘莫及,到时,不但钓鱼岛没有什么争议了,连琉球(日本称之为冲绳)也可以独立,日本就真正变成一个与邻为善的和平国家了。
写在九一八事变爆发81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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