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堵措施违法违情
(2010-12-25 06: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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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首堵停车收费治堵措施杂谈 |
分类: 社会视点 |
北京治堵措施正式公布了。作为对于北京因机动车辆增加速度太快而导致的堵车进行整治的方法,这些措施应该说是必要的。但是,作为共和国公民,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应该注意到这些措施违法违情的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在自己国家以合法的方式出行的自由,而政府作为服务人民的机构,有保证并保护公民以合适的方式出行的义务。公民有权购买汽车并且应该不受任何限制地合法驾车出行。这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
但是,刚刚公布的北京治堵措施却践踏了公民的这些权利。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治堵的措施之一是“限”,购车摇号上牌,包括购车指标明年只分配24万个,获得指标半年内有效,外地人购车需持证明,车辆你不需摇号。“购车指标明年只分配24万个”,这里面的问题是违反市场经济规律,限制需要购车并有能力的公民的购车行为,同时会催生大量的“黄牛党”,借“限”而牟利。能够在摇号中做手脚的人会成为资源的垄断者,形成新的腐败。“外地人购车需持证明”,有歧视外地在京工作人员之嫌,扩大地区差异,形成新的矛盾。
其次,治堵的措施之二是“管”,停车收费累进加价,包括计费单位缩至15分钟,违反限行将连续处罚。增加停车收费,应当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即便停车加价,也要是大多数民众的意愿而不是政府几个官员拍拍脑袋想出来的馊主意。“违反限行将连续处罚”,这条规定是很无耻的。北京的限行是延续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期为保证奥运会的交通,保证空气质量,有车的人们本着朴素的爱国热情和中华民族的好客之道,自我牺牲,响应实行单双号的主张,而采取的自觉行动。但是,奥运会过后,有关部门却把“限行”当治理交通的手段延续下来,每周让有车一族停开一天。这本来就不是合法的,是妨碍公民自由处置自己私有财产的行为,如今,不但把“限行”坚定地延续下来,而且变本加厉,采取强制手段使之制度化,更是违法之违法也。
以上两条,是有关部门把自己管理上的失误转嫁给普通公民,既知法违法,也不合乎民意民情。
北京的“堵”,是发展中的一个“成长的痛苦”,一方面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国家的经济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能够买车的人剧增,另一方面市政建设跟不上去,公共交通严重滞后于情况的变化。从有车人来说,大量新手上路,大量素质比较低的“老手”违反交通规则,形成北京交通成为“首堵”的局面。但是,应该看到,这只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而不是结果。
公民可以顾全大局,少开车,多坐公交,但是作为有关部门,更改多想想自己的失误在什么地方,不能以自己的失误惩罚公民。
好在,治堵措施之三的“建”,还是要增加停车位,毕竟也算办了一些好事。做好事,人民会记住的。
也许我理解、我同意这些措施,但是,我必须从一个公民的良心角度指出,这些措施是违法并且违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