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市”监管亟待补位
经济导报 记者 邵好 济南报道
2012年08月22日02:43 来源:经济导报 http://news.hexun.com/2012-08-22/145001873.html
8月上旬,济南市山大路美驰·车饰佳关门,服务热线无人接听,急坏了持卡消费的顾客。门店出租方称,房屋租赁到期,门店负责人已离开。车饰佳连锁店称,其品牌与“美驰”已解除合作,不负责储值卡退款。当地派出所表示,此事已在法院立案。这不禁让人联想到近期频频发生的储值卡维权事件,消费者是否应办理储值卡?在该领域,有哪些法律法规可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1日,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凡,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储值卡维权问题由来已久,相关监管政策正在逐步完善。在此过程中,建议消费者提高风险意识,保护自身权益。消费投诉“重灾区”“从法律上来讲,储值卡消费属于民事合同范畴,消费者向商家预先支付了现金,由商家为其提供一系列后续服务。”黄震对导报记者表示,现在的问题在于,部分商家缺乏诚信意识,收到预付款之后,却未能提供约定的服务。
据悉,截至2011年底,我国预付消费规模已经超过1.4万亿元,其中单用途商业储值卡发卡规模超过6000亿元。业内估算,我国预付消费正在以每年近20%的速度增长。另据不完全统计,全国33个省(市)的283个地级以上城市的主要商场,都发行过单用途商业储值卡。“有些商家可能并不是故意违约,但是,一般来说,储值卡内的金额都不予退还,消费者可能会为维持服务支付更多的成本。”孟凡告诉导报记者,一旦出现上述问题,消费者维权的成本也很高。
储值卡是以盈利为目的发行,在发行机构规定范围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卡,具体形式包括礼品卡、福利卡、商家会员卡、公交卡等。储值卡又分为多用途储值卡和单用途储值卡两类,分别归人民银行和商务部监管。自储值卡行业兴起以来,不少消费者被这张卡“卡住”过。商场、超市、书店为主的百货超市类购物卡纠纷相对较少,美容美发、洗浴、健身、餐饮等生活服务类的储值卡则是风波不断,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维权探路“储值卡问题由来已久。”
黄震对导报记者表示,之前相关部门也出台过一些政策,不过效果并不明显。导报记者了解到,201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储值卡管理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储值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储值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商家违背了之前签订的合同,没有履行其义务,消费者有权诉诸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可是,这些储值卡往往金额不大,远低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孟凡说。值得关注的是,有消费者协会提出,对发售储值卡的企业资质应当进行限定。如:不得为个体户批准资质;注册资本或净资产达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等的企业,或根据其经营规模、注册资金等,对其发卡的最高限额进行限定。“这种想法初衷是好的,不过执行的可能性并不大。”孟凡表示,很多发售储值卡的商家只提供简单的服务,比如理发、洗衣等,如果对其注册资本进行限制,服务业会受到很大影响。而且,由哪个部门去执行,也有待商榷。监管时代将临不过,这一情况有望有新的解决渠道。
导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由商务部制定并于2011年底开始征求意见的《单用途商业储值卡管理办法》近期将出台。《管理办法》在单用途储值卡发卡企业备案登记、购卡实名制、预收资金管理等方面均做出明确规定。这意味着,在人民银行对多用途储值卡进行监管之后,单用途储值卡也将有法可依。仅有监管办法是远远不够的。在采访中,黄震表示,要想降低储值卡消费风险,消费者自己也要提高辨识风险的能力,尽量不要购买规模较小、诚信度不高的商家发售的储值卡。这一观点得到了孟凡的认同,他认为,消费者提高自身风险意识,是当前较为有效的措施之一。不仅如此,对于储值卡问题,消协方面也提醒消费者,尽量不要购买面值较大的储值卡。如要买卡,可到一些规模大、有刷卡机的商家,并索要发票或收据。另外,不要轻信商家的一些口头承诺,办卡时最好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确实有商家卷款逃跑,那么其之前办理储值卡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骗取消费者钱财,建议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孟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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