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慈善专项基金亟待加强风险控制
(2009-06-19 10: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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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震公益慈善小天使基金专项基金风险控制马书军财经 |
分类: 公益慈善 |
马书军截留三十多万善款,不仅欺骗了患儿家长、延误了患儿的治疗,也欺骗了红十字基金会,让“小天使基金”在一定范围内丧失了应有的救济功能,也损害了红十字基金会的公众形象和整个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公信力。
或许,马书军真是“一条毒蛇”,但我们更应该痛定思痛,考虑一下今后该如何防范或避免更多的“马书军”出现。透过马书军案,我们不得不说公益慈善事业是一种高风险职业,对于风险的控制绝对不容大意。为保障专项基金的运作效果,我们应该引入风险控制的理念,把专项基金的风险控制提上议事日程。
在马书军案中,马书军截留善款且数额很大。“小天使基金”之所以出现这么严重的问题,直接原因在马书军身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马书军,“小天使基金”就没有风险,也不意味着没有马书军,“小天使基金”就不会出现问题了。“小天使基金”成立仅仅四年,我们不能苛求其在风险控制上做到尽善尽美。但是,今后我国的专项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不对风险加以防范和有效控制,就很难能继续有效地救助目标群体,社会公信力也会遭遇质疑。
笔者认为,“小天使基金”至少存在四方面的风险:(一)诚信风险,包括申请人的诚信风险、志愿者的诚信风险和“小天使基金”自身的诚信风险;(二)管理风险,主要包括:财务风险、人事风险、组织风险;(三)操作风险,“小天使基金”的运作中,有志愿者帮助募款的,也有坐班处理日常工作,有的还可以参与评审工作,志愿者能对整个基金运作产生相当的影响力,加大了操作风险。;(四)法律风险, 虽然我国在2004年出台了《基金会管理条例》,但是基金会有关立法目前位阶还不高,规定还比较粗疏,难免存在一些法律漏洞,让专项基金在很多问题上游走于法律的空白。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红十字基金会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了这些风险,采取了很多积极地举措。诸如拟设立社会监督委员会,设立专门的监察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招募义工性质的监察巡视员进行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防患未然;同时,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效果评估,并完善申请、评审、资助程序,改进“小天使基金”的资助管理规则;建立省级定点医院,尽量安排“小天使基金”资助的患儿到定点医院就治,凡在定点医院就治的患儿,其资助款直接拨付定点医院;严格规范志愿者的招募和使用,未经授权或签署志愿者服务协议,任何人不得擅自以中国红基会志愿者的身份开展工作;加快建设中国红基会信息管理系统,力争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等等,预计整套防范系统在今年内建成。
据笔者所知,对于公募基金会专项基金风险控制,我国的学术界过去对此问题进行专门的研究。一方面可能是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规模还比较小,在实践中专项基金风险问题还不是特别突出,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我国目前公益慈善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有一定程度的脱节,甚至可能落后于公益慈善实践活动。
黄震(中央财经大学基金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本文首发于《中国社会报》200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