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又接到不少朋友的电话,听说我此一轮官司落败都很关心。恕不一一作答,在此一并致谢啦!
此轮诉讼之结果,我和律师都有预料。因为该法院之前有针对我邻居的相似判例,一般说来同一法院不会对相似案件做出悖反判决,所以对败诉我们并不觉得突兀。诉讼的过程其实就是说理的过程,一级法院说不通,那就再到高一级的法院去说。诉讼之前我就提醒过同案诉讼的邻居们,不要抱速胜论的打算,此案看似简单,但实际牵涉颇多。眼下此类诉讼的此起彼伏,正说明业主与开发商之利益纠葛情形复杂。我早就做好了上诉的准备。
前几日我在外地出差,回来后搜了搜相关新闻,发现又有媒体将我视为维权旗帜,谢谢厚爱,实不敢当。早前我就反复申明过,我不希望自己成为什么维权旗帜或带头大哥,我没有这个资格和能力。我之所为只是确保自己一亩三分地的权益不受侵害。当然,客观上我的诉讼也许起到了鼓动和“教唆”的作用,但那非我本意。如果说我有什么额外的企图——那就是希望每一位业主都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并主张这些权利。“普法”这么多年了,有多少人能真切感受到法律真的就在身边呢?遇到麻烦,要么托人找关系摆平,要么选择隐忍,再不就任由情绪脱缰,以致事态堕入险境,而理性平和的诉讼常被视为无奈之选!这是对自身权利的漠视,也是对主张权利的无知。无数事实证明,诉讼往往是调节彼此利益关系的积极有效之举。
有记者问我,若这官司一轮轮打下去结果都是输呢?我回答说就这起诉讼而言,其过程重于结果。就是输也要输个醍醐灌顶,输个荡气回肠。既然你选择相信法律,那就要与之共进退,否则就失去了诉讼的原有之意。
至于赞美我藉机炒作的朋友,也在这里隆重致谢啦!说我“作”,我勉强可以接受,说我“炒”就高抬我了,我的心眼儿还没发育成熟到那个程度。质疑公众人物之行止我历来是赞成的,但动不动就给人扣上“炒作”的帽子,则未免玷污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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