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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上市的二手房

(2008-12-29 16:45:08)
标签:

房产

二手房

拆迁公告

房改政策

抵押权人

    (一)、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二)、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

  (三)、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四)、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五)、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六)、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七)、其它按照法律、法规及县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不宜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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