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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到底该不该获罪

(2009-10-31 11:27:34)
标签:

长江大学

荆州

英雄

见死不救

杂谈

          见死不救到底该不该获罪

    荆州市长江大学的三个一年级大学生,为了抢救两名落水儿童,光荣牺牲的事迹,受到了全国人民的敬仰,让人们重新认识到了英雄的价值,更是重新界定了一次生命的尺度和价值。而央视财经频道今天早上对该新闻的另一条消息,却让人倒吸了一口冷气,并且是一股寒彻筋骨的冷气。

 

    原来就在离落水儿童团只有五米的地方,有两艘渔船当时就停泊在那里。急切救人的十多名大学生在万分紧急的情况下,向渔船的船主呼喊、哭诉、下跪,哀求他们伸出撑杆救救落水的大学生,但他们却冷漠地拒绝了。船主说,他们不救活人,只捞死尸,并且白天打捞一具尸体要收一万二千元,晚上打捞一具尸体要收一万八千元。当老师赶到,筹齐了三千元时,他们打捞了一名落水者,救起了一条生命。之后,他们要求再交钱才能打捞。老师们不得不回到学校财务室去拿钱,等到一切办理停妥后,已经是一个小时过去了,就这样,鲜活的生命变成了冰冷的僵尸。

 

    对于这两个船主的所作所为,当然不是用愤怒二字就可以描述的。只是真的不明白,人何以到了如此的禽兽不如的地步。说禽兽不如,绝不是言过其实,而是恰如其分。大家都听到过或看到过,至少在动物世界的电视节目里都看到过,动物之间在遇到危险或遭受攻击时,他们是会相互救助的。那些动物拯救落水的人类,动物报告有难的人类的消息,动物守候受伤人类的报道,动物驮运受伤人类的新闻,看看动物,再看看那两个船主,难道不是连禽兽也不如吗?

 

    那三个为了别人的生命,而失去自己生命的大学生,还有那个有十多名大学生构成的救人群体,还有当地冬泳的老人,都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也受到了当地政府,乃至湖北省政府的表彰,也得到了社会的援助与支持。还有前几年同样是长江大学的那个救人不留名的大学生,是他们捍卫了人与动物的区别,捍卫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崇高与伟大,是他们在我们的心里留下了希望的种子。在这些英雄的面前,在神圣的生命的面前,我们体会到了钱财如粪土的真意,体会到了人是宇宙的精灵的真意。

 

    针对那两个令人发指的船主,有人建议公安部门介入调查,而据报道当地政府好像也着手开始调查了。有人还建议设立“见死不救罪”,而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谴责。虽然从法理的层面来讲,这种罪名很难写进刑法,或者说几乎没有可能,但此次的这个个案,似乎可以有这种可能。也许“过失杀人”是一个比较合适的罪名。第一,他们有过失杀人的动机,这个动机就是获取钱财,不但明确无误地告知钱财的数目,而且还收取了第一笔钱3000元。第二,他们明知不及时拯救会导致落水者失去生命,但他们却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第三,由于他们的动机和不拯救的行为,导致了结果的发生,即生命的失去。如此看来,在这个个案当中,犯罪嫌疑人,不仅有动机,也有行为,有结果。基本上已经构成了犯罪的要件。所以说有可能获罪。

 

    说到这里,还有一点似乎难以弄明白。那就是,如果一个小时内还在等待拿钱来去救落水者,那为什么没有报警呢?公安、水上派出所、海事部门、消防部门,不都是可以求救的吗?到底有没有报警呢?如果没有,那就太可惜了。但又觉得不可思议。数百人的围观者,难道就没有一个人想到报警?如果报了,难道接到报警的部门在一个小时之内还不能赶到出事现场吗?也许还会有更多的后续报道来加以解释吧。

(本博客所有文章均为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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