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腐败只是钻了领导腐败的空子
(2014-05-27 03:54:28)分类: 时事评论 |
文/晏扬
领导的司机,被一些人称为“二号首长”,级别不高甚至没有级别,但有着“特殊的权力”。河南新安县政协原副主席高某的司机王某就深谙此道,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王某通过购买假餐饮、住宿发票,虚开加油发票报销的方式,骗取公款47万余元。近日,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仅仅10个月时间,司机王某就贪污47万余元,着实令人惊讶,其贪污公款的速度、容易度、猖狂程度一点不亚于某些贪官。这起案件再次印证了人们对于领导司机的猜想:看似没有级别,其实往往手眼通天;看似没有权力,其实往往仗势弄权。
可以肯定,像王某这样的司机并非个别——前不久某地妇联公开三公经费,平均每辆公车一年的运行维护经费高达11万元,不妨查一查,如此令人咋舌的费用背后,是否也有司机“王某”在捣鬼。
贪污受贿的本质是权力滥用和腐败,王某作为一名司机,自身并没有权力,他之所以能够大肆贪污,只是“借用”了领导的权力。更准确地说,司机腐败只是钻了领导腐败的空子。
从报道中可知,高某从新安县电业局局长调任新安县政协副主席后,工资、奖金、福利、费用报销、车辆使用等待遇仍在电业公司享受,高某曾对新任电业公司总经理说:“以后我的一些费用发票会让王某来报销。”总经理满口答应。
看得出来,对于前任老领导高某的要求,电业公司新领导言听计从,为其报销各种或合法或违法的费用大开绿灯,这本身就涉及腐败。而司机王某正是看准了这条“腐败通道”,于是自己虚开发票拿到电业公司报销,顺利搭上“腐败的便车”,借领导腐败之机为自己捞上一把。
显然,如果没有领导高某随便在电业公司报销费用的腐败,司机王某就没有空子可钻;如果不是电业公司对前任领导高某的要求言听计从,司机王某就没有“便车”可搭。不难设想,如果作为领导的高某是清正廉洁的,他的司机就不会“近墨者黑”进而胆大妄为;反之,作为领导的高某自己滥用权力、贪污腐败,又怎么可能对司机严加要求?
也许在王某看来,贪污腐败这个东西,领导摸得,他也摸得,领导大贪,他小贪而已,只要领导不东窗事发,那就是不贪白不贪、贪了也白贪,而白贪谁不贪?
只可惜,领导高某最终还是东窗事发,司机王某打错了算盘。事实上,这起司机贪污案并没有多少新意可言,其本质仍然是权力滥用和腐败,只不过,司机王某“借用”了领导的权力而已。
因此,防止司机腐败的唯一途径是约束领导干部的权力,只有将领导干部的权力关进“笼子”,领导干部才会将司机的行为关进“笼子”。只要遏制住了领导腐败,皮之不存,司机腐败之毛便无所依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