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官谣”应该常态化制度化
(2013-10-22 01:11:31)| 分类: 时事评论 |
文/晏扬
近日,贵阳市观山湖区政法委书记刘光祥、城管局局长俞静、城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春燕等人被免职,原因是“在没有充分核实有关问题的情况下发布不实消息”。根据贵阳市纪委提出的处理意见,待事件进一步查清后,根据他们各自承担的责任,将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名官员被究责,缘于一次自作聪明的“危机公关”——此前有网帖称,贵阳市观山湖区拆违行动,强迫当地大学生穿上黑色特警服冒充特警参与强拆。对此,观山湖区政法委作出回应:参与拆违的均为公务人员、安保公司员工以及拆违施工人员,“没有学生参与”。随即,贵阳市委、市政府组成调查组,查实在参与拆违的2171名保安中,有在职保安1334人、学生837人。这个调查结果一举击破了刘光祥等人的谎言。
以撒谎来回应舆论质疑,被人们称为“谎言式澄清”,这个词语组合充满了悖谬与讽刺性,表达着民众的强烈不满和不信任。刘光祥等人可能认为,政法委的话一言九鼎,不管说什么民众都会相信,一句“没有学生参与”便可瞒天过海、平息舆论;他们甚至可能认为,所谓“危机公关”就是用谎言来引导、糊弄舆论,即便谎言被揭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惜,这个算盘打错了,他们为谎言付出了代价。在此,有必要称赞贵阳市委、市政府不护短、不遮丑的态度,若没有这个态度,真相可能被遮蔽,说谎者就可能得逞。
其实稍加检视就会发现,近年来出现的“官谣”何其多!媒体人罗昌平举报刘铁男学历、经济问题,国家能源局当即回应称“纯属造谣诬蔑”;网民爆料河南项城一名田姓局长现身郑州某娱乐场所,项城官方回应称“可能是恶作剧”;网友称宁夏海原县交警查车罚款、动手打人,海原县公安局坚称“无中生有”;广东佛山一名司机遭执法者殴打,当地交通部门称“绝对文明执法”……这些官方回应看上去义正词严、冠冕堂皇,但最终证实无不是以撒谎应付舆论质疑,愚弄公众智商。
更让人无法释怀的是,这些“官谣”虽最终被揭穿,但没有人为撒谎承担责任,官员撒谎似乎零成本、零风险。正因如此,一些部门及官员才更加肆无忌惮,而民众的反感和对立情绪才越来越激烈。官员撒谎当然不是小事,它涉及官员的诚信、人品以及做人、为官的道德底线,一个敢于公然撒谎的官员,还谈得上什么官德?连官德都不要,还有什么事情不敢做?
贵阳市处罚“官谣”开了一个好头,这个好头不应成为孤例。几天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要求“政府应以事实说话,避免空洞说教,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除了该公开的不公开以及公开不及时外,信息公开不实甚至弄虚作假问题尤其值得警惕。
鉴于此,严惩信息造假和官员撒谎,应该从个案变成常态,进而成为一项制度。这需要进一步完善党纪政纪处罚规定,将“官谣”列入处罚范围并明确罚则,以常态化的机制,真正做到对官员撒谎“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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