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审动真格,水价成本就露馅
(2012-12-14 00:41:25)分类: 时事评论 |
文/晏扬
武汉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在即,两家申请调价的供水企业此前各自公布了近3年来的水价总成本,合计为30.26亿元,但武汉市物价局最终核定的数据是28.34亿元,裁减了1.92亿元。这是武汉市物价局首次将水价成本监审结果“晒”给百姓看,在供水定价总成本中挤出了大把“水分”。
自来水涨价总会引发民众质疑,其实,如果确因成本上涨、企业亏损而调整水价,倒也无可厚非,人们所质疑的是虚报成本、以追求更大利润为目标的水价上涨。因此,搞清自来水公司的成本收益账、进而挤干水价中的“水分”就显得至关重要,它是制定合格价格的基础,也是价格听证的必要前提。
在这方面,武汉市物价局的做法让人欣慰,其意义不可小觑。成本监审终于动了真格,而监审一旦较真,企业自报的水价成本就立即露馅,由此可见企业自报的成本是多么不靠谱,成本监审动真格是多么重要。假如没有严格的成本监审,而是依照企业自说自话提高水价,老百姓就要当“冤大头”。
成本监审并不是新生事物。早在2002年,原国家计委就发布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2006年国家发改委又发布了《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10年,国务院法制办就《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征求社会意见。也就是说,在立法层面,成本监审的相关规则一直在改进和完善,但在实践层面,成本监审程序往往被虚置,或者沦为走过场。很多地方的价格听证,要求提价的单位自称亏损,却不愿意公开成本,或者所报成本收益账没人去核查,即使核查也是象征性的,结果是价格听证成了提价单位自说自话,物价部门要么不作为,要么屁股坐错地方。成本监审程序缺失或者走过场,正是听证会沦为“听涨会”的重要原因之一。
尽管承担着公共服务职能,但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也有逐利冲动,为了更大幅度涨价,他们自报的成本收益账难免不真实,武汉市两家供水企业就是如此,其申报的水价成本中都掺有“水分”。比如武汉水务集团的职工薪酬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管理、销售环节的招待费较高,武汉市物价局对这些成本均予以核减——是啊,供水企业职工高薪酬、高福利,管理人员铺张浪费、大吃大喝,这些不合理开支凭什么让民众埋单?
政府部门的成本监审稍动真格,就可防止企业将不合理成本掺进水价转嫁给民众,避免价格听证成为提价单位的一言堂。尽管武汉市自来水价格可能仍会上涨,尽管物价局核定的成本未必绝对真实,但经过成本监审的价格调整,至少多了一份合理性和公信力。目力所及,像武汉市物价局这样进行成本监审并对企业自报成本进行核减的还很鲜见,可以说为其他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树立了一个关于成本监审的标杆。
在价格调整过程中,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仲裁者,不应是提价的始作俑者,更不能跟提价单位穿“连裆裤”,而应更多地从维护民众利益出发,对企业的提价冲动进行遏制。只要找准了角色定位,屁股坐对了地方,成本监审就不会走过场,进而,亦可避免政府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因企业涨价而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