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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晏扬
辽宁省营口市近日下发文件,对年内购房的部分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发放购房补贴,补贴由市财政全额支出,覆盖1000人左右,平均每人补贴约5万元。文件要求,购房补贴只能用于购买商品房,年内不买房的补贴指标作废,并取消下次补贴优先资格。营口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一名负责人表示,货币化分房是国家的政策,每年都有。
看到这个消息,我一时有些恍惚,以为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但不对呀!普通百姓购买商品房,何曾享受过财政补贴?哪里还有什么货币化分房?于是我很快明白,历史的车轮没有倒转,营口市此举,不过是“权力自肥”的新花样罢了。
这几年,我们见识过公务员霸占保障房,质疑过机关低价团购商品房,批评过国企自建福利房,而像营口市这样,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公然向公职人员发放购房补贴,媒体上报道较少,因而显得“新鲜”。众所周知,自1998年房改之后,除住房公积金外,便不再有所谓的购房补贴或货币化分房,正如住建部有关人员所言,“各种名目的购房补贴都与国家相关政策相抵触”,营口市此举公然违反国家政策。
公务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来自公共财政,自缴部分其实也由纳税人提供。单位缴存额度较高,加上收入和福利优厚,公务员的住房条件整体上明显优于普通民众。人心不足蛇吞象,在此情况下仍向公务员发放购房补贴,置社会公平、百姓感受以及纳税人的权利于不顾,如此“权力自肥”让人无比惊诧。当普通百姓一个个望楼兴叹或沦为房奴,而公务员却“先天下之乐而乐”,成何体统!谈何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当然,如果把营口市此举简单地理解为“权力自肥”,仍然失之片面。按营口市的规定,公职人员只有购买商品房才能获得房补;只有今年年内购房才能获得房补;房补不是发放给个人而是直接补给房产商;对购买面积和价格没有任何限制,购房面积越大、房价越高获得的房补越多……所有这些规定的意图很明显,那就是救市或托市。
据报道,营口市GDP增速连续5年位居辽宁省第一,GDP增长的最大动力便是房地产业快速发展。2010年该市商品房销售额同比增长81.4%,到2011年下滑至同比增长26.5%——有些领导急了,在2012年年初明确指出“要狠抓房地产业发展,要保持房地产持续快速发展势头”。
正当国家严厉调控楼市之际,营口市却提出“保持房地产持续快速发展势头”;当老百姓望楼兴叹之际,营口市却不惜动用公共财政,花纳税人的钱来救市,试图把房价“托”得更高。相比其他一些地方,营口市的救市不仅明目张胆,而且与“权力自肥”相勾结,可谓一石二鸟。据估算,今年总计5000万元左右的购房补贴,将可拉动营口市房地产市场4亿元左右的销售额。为了政绩,一些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就像抽大烟上瘾,明知有害仍然拼命抽。在他们眼里,什么民众利益、经济转型、可持续发展,统统都没有眼前的GDP政绩重要,为此似乎可以牺牲一切。
乱花纳税人的钱搞“权力自肥”,公然违反、对抗国家政策,为了短期政绩而牺牲长远发展——营口市给公职人员发放购房补贴,至少存在三重谬误,这些都是典型的“瞎折腾”。当“权力自肥”与拯救楼市相勾结,当官员政绩建立在乱花纳税人钱财的基础上,那么不得不说,老百姓再勤劳也养不起如此瞎折腾并且“权力自肥”的地方政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