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博友岭南箫泉看了我的博文《远古中国人的思维特点之三:十个太阳》以后,很认真地提出了一个我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就是文中引用的《淮南子·本经训》记载::“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猰貐、凿齿、九婴、大风、封豨、修蛇,皆为民害。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脩蛇于洞庭,禽封豨于桑林,万民皆喜。”
箫泉的问题是:"说的有理,每个季节太阳的升起与落下不在同一个位置。不过“尧之时,十日并出”,“并”是不是有误,应作何解?"
我欣赏箫泉的治学态度,也希望有更多朋友提出这样深刻的意见。思考了半夜,初步给出以下解释:
一、就古籍本身而言:《山海经》在先,《淮南子》在后,存在《淮南子》对史实理解变形的可能。从内容上看:《山海经》是收集整理的,而《淮南子》是组织编纂的,前者尊重历史传说本身,而后者有文学化的可能。
二、“尧之时,十日并出”中的尧之时指的是“有尧一代”,是一个历史时期。所以其中的“十日并出”应该理解为:这一时期出现了十个太阳,而不是:这一时期有一天天上同时出现了十个太阳。正如后文提到的“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脩蛇于洞庭,禽封豨于桑林”,也是在这个历史时期内相继发生的事情。至于羿射十日的效果如何,《淮南子》只是说射得九个太阳中的九只乌鸦“缤纷解羽”,至于太阳射下来没有,至今还是一个未解的谜。
三、《山海经》从内容上看,已经是大禹时期,虽然和尧时相去不远,但是时间上尧在先,大禹在后。大禹时才把所谓“十个太阳”的原委弄清楚——原来是因为太阳一年中升起的地点不同而产生的原始错觉。在尧的时期,流传“十日并出”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尧的妻子羲和就是专门占日的,每天的任务就是观察太阳的变化。
以上解释供大家阅读我的有关《山海经》研究的博文时参考。
谢谢岭南箫泉,我个人认为我的答复还有深入探讨的余地。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