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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三无产品”(二)

(2007-10-29 10:58:25)
标签:

法律

陈卫东教授

三无

律师

分类: 与律师有关
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韩冰律师
 
    充当一回新闻报告员,将尚权刑辩律师论坛进行了简单地报道。总感觉还有许多心里话没说完,于是继续提笔,进行一番“深入”报道。
    在论坛上,陈卫东教授讲了五个方面的问题,其中我感触颇深的有二:一是刑辩律师也需要提高自身素质,二是刑事业务不只是辩护业务。第一个方面的问题,我在做业务及与同行交流过程中也有体会。像刘桂明先生主持所例举的形形色色刑辩律师,大概是过去做现在不做了,过去主要做现在基本不做了,过去不做现在也不做,过去做了也挣了大钱现在不做了,过去靠刑辩出名了现在改行了等等,说的就是称之为刑辩律师的律师们发展变化的情形。但在各色人等当中,其中有部分就包括陈卫东教授所指——但刘桂明先生未例举的,正是个别偶尔客串刑辩律师的。长期浸泡在刑辩业务里,即使水平不高,也不致太外行,而偶尔客串的,尤其只为了钱客串的(再加上有些欺世盗名手段的),就贻害无穷了。所以,我理解陈卫东教授所指当属于两类人,一类是长期混迹于刑辩律师行列但素质很低的,另一类就应该以挣钱为目的给本来就形象不佳刑辩律师更抹黑的。前一类固然可恶,后一类则更加可恶。钱,他挣了,转脸说我不是刑辩律师,我是其它专业的。在经常的宣传中,这类人也从不会说自己是刑辩律师。像张青松律师所言,刑辩律师不是挣大钱的,没有几个想挣大钱的会宣称自己是刑辩律师。因为刑辩律师至今仍然不是一个成规模的专业固定的群体,更多的律师则喜欢追逐金融、证券、房地产一类。而一旦有机会在刑辩里捞一把的时候,也不忍放弃。而有些给我介绍过刑辩业务的金融、证券、房地产的专业律师,是任何时候都不会在刑辩里去捞一把。因此,说到底,那些以挣钱为目的、客串刑辩的,在其它专业里也未必就真的是专业,无论吹嘘、粉饰、包装到何种程度,一旦面对金钱与专业的选择,就露馅了。
    其它行业谈打假,刑辩律师行业也应该打假。笔者所称“三无产品”并不在打假之列;“三无”是明的,那些形骸正品倒是更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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