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韩冰律师
本文的标题实在有些恶俗,但生活中碰到这类事情实在不少。一旦碰到这类的事情,只能这样说,才表达快意。
经常出差在外,对酒店设施的配备和布置就比较敏感。倒不是一定要多高档才提出这样的要求,事实上,只要是给人住的房间,就应该达到“人性化”最低标准。“人性化”的说法太多太烂了,提起来都有些反胃,但在这类问题上又不能不提。
就说酒店房间的电源、网线之类的插座,应该设置在什么地方,一般酒店都不可能搞错,大多设在写字台后面的墙壁。住客往写字台前一坐,就可以很方便地使用。就这么一个小道理,相信任何酒店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管理人员都应该懂得。可偏偏就有些酒店客房,着实让人莫名其妙。有的在写字台与墙壁之间设一个挡板,初衷可能是考虑客人坐在写字台前的时候,不会用脚搞脏了墙壁,可是所有的插座也同时被遮挡在写字台后面,不挪动写字台是万万无法使用的。有的就是为了显示酒店的档次,偏偏安装那些国内不通用的插座,无论两相、三相的,令你都无法直接插入,只得要酒店服务员送来配套的插座。有些插座倒也适合、也无遮挡,但必须爬到下面才能去插。有的干脆就不提供多余的插座,你想看电视,就把电脑插座拔下来,你想给手机充电(如果要使用的插座刚好与电视、电脑相同)就老老实实盯着充电器看,其它的什么都别想做。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本来不想拿猪来比喻说事儿,可是想来想去怎么也找不到更恰当的。那些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您就是不住这个酒店,您总该住过酒店吧,您就是从来没住过酒店,您在家里也不会为了插个电源搬桌子吧,您就是喜欢搬桌子,也不可能专门跑街上去买个配套的插座吧。总之,这些无须动脑子、只要有脑子就不可能做出来的事情,居然就比比皆是。
酒店是如此,有些类似的问题,也不只发生在酒店。原来去过一个看守所,外表很气派,很现代,很“人性化”,到会见室一坐,就让你哭不得笑不得;记录的台子手掌宽,正经的纸张垂一半在下边;台子高不成低不就,坐着看不见字,站着弯不尽腰;最可气是与被告人会见通话的话筒,居然齐刷刷地挂在同一边墙上,离墙近者使用无碍,离墙远者无论如何也要将电话线搭在近者身上使用。
看来“人性化”不谈还真不行。可是以上所谈论的,与“人性化”还真捱不着边儿,至多属于“人脑化”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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