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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9日联合发出通知,力推保障房建设落实、严格土地出让管理。通知明确,企业违约开发土地、因自身原因土地闲置一年的,都将禁止竞买资格。
两部委在两节长假前一天联合发出通知,而不是等到节后上班发布,颇有点紧急通知的味道。但细看内容,并未感到有多大力度和紧迫感。
然而,在国土部日前公布的2815宗闲置土地中,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约占六成以上。这就是说,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土地闲置一年的只有约三分之一。
如果对造成土地闲置责任的政府不加以处罚,只对开发商自身原因闲置一年的土地处罚,显然有失公允。
对于以政府为主导的土地政策,制约与处罚的基点应该在政府身上,不然,“土地乱象”就难以避免。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与政府“亲近”的开发商,随时可以找到免责的理由,比如:调整规划等。
如果市、县发布的公告中存在捆绑出让、超用地规模、“毛地”出让、超三年开发周期出让土地的,要责令立即撤销公告,调整出让方案重新出让。
另外,土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由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调整规划建设条件而不按期开工的,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
以上这些通知要求,基本上都是老生常谈,虽然规定的比较细致,却感觉不到有很强的制约力。其原因是没有对地方违规违纪官员的处罚细则,也没有对官员执行通知不力的问责追究。这样的通知效力与作用难以令人期待。
但愿两部委节前“紧急”发布的通知,节后不要被有关部门淡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