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国丢了枪,每个人都一筹莫展
俺的长征日记 1990年5月3日
早5点起床,毛毛细雨中我们登程。
路上尽管难行,大家兴致颇高,边走边说。毕竟在黎平几日,过得舒适:吃饱了饭,睡足了觉,过足了侗家少女歌舞的瘾,再就是俺拍照也拍得尽兴,十几个胶卷出去了。
宝子和福国说,他们对侗族的饭菜印象颇深,特点全是炒。且全是猪肉,花样太少。我说,“记(尽)着挖”了,咱们就饱汉子忘了饿汉子饥了,不是咱们清水煮青菜,每人一大碗剩米饭填不饱肚皮的时候了。宝子说:“你还说别人呢,那日的炒猪肝你动筷子了吗?”
他的一句话,使我想起在肇兴的那顿午饭,中间上了一道菜是爆炒猪肝。本来这是一道很普通的菜,但令我瞠目结舌的是,猪肝炒好出锅后,厨师再浇上一勺生猪血。菜端上桌,我根本不敢动筷子,连比我胆子大许多的福国和小滨也没动筷子,只有宝子大吃了一顿。吃完后,我问宝子,好吃吗?他说:“啥好吃啊,我吃的时候直想吐,但强忍着,要是我再不吃,岂不扫主人的兴,我也是为了民族团结的大局啊!”

路遇赶集卖猪的乡民,看见猪,我们就想起宝子说的那盘浇上生猪血的猪肝
说到这里他突然说:“坏了,我得赶紧上厕所。”
一路说说笑笑,不觉来到一个岔路口,问路人得知这是尚重乡。
时已过午,福国建议在这吃饭再走。这里没有饭店。福国说,你们等着,我进村割点肉来,还是借老乡的锅灶下顿面条吧!我说也好!
福国说也麻利,他卸下自行车的两个大包,骑上车子就上了一条通往村子的下坡路。我喊了一声:“福国,让小滨和你一起去!”他回了一下头:“不用兴师动众了,我割点肉就回来。”
我们也累了,在路边靠着包犯迷糊,我还迷迷登登做了一个小梦:我们回家了,人们敲锣打鼓欢迎我们,妻子勇敢地和我拥抱。我猛一回头,旁边站着一个侗族姑娘,说非要留在我家。妻子见状,照我的脸就是一巴掌。
“哎幺!“我大叫一声,醒了。宝子和小滨也被我惊醒了。我一看表,三点半了,福国去了40多分钟了,咋还没回来,该不会出啥事吧?
正想着,远远看见福国从村里走了出来,他手里提个塑料袋,显然里边是买的肉。他咋没骑车呢?走近前,他把手中的肉往包上一扔,两手一摊:“自行车丢了。就是我转身支付肉钱的功夫,身后的自行车就没了,我找了半天也没找到。”福国一脸的沮丧。
宝子和小滨几乎在同一秒钟内跳了起来:“车子丢了?”
就在这一刹那,我突然想起,福国丢的不仅仅是那辆自行车,还有装在一个花布袋里,始终每天绑在他的自行车横梁上的那支小口径步枪。枪腔里还压着子弹,这是我们时刻准备防身用的。这枪我们启程前,宝子托关系向市体委借的。公安局还备了案的。丢了怎么交代!?万一出了事怎么办?
“我俩去看看!”宝子和小滨,这两个一米八个头的大汉顺手卸下包,骑上自行车,冲下了通往村口的那条下坡路。
我和福国呆坐着,福国掏出一颗烟,闷闷地抽着(他平日很少抽烟)。
我的脑子里乱七八糟地翻滚着:看来今天走不成了。是不是先找派出所报案啊。尽管我们对沿途的警察都没好感,但他们看到我们这么多介绍信和沿途政府的盖章题字,他们会帮忙的。但案子不可能一下子就破啊,我们还能等吗?还有,我们必须想办法在附近找商店买一辆自行车。但在这偏僻的村落是不会有卖的。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想偷车子的人如玩枪不慎,打死人怎么办?乱七八糟,八糟乱七的想法在我脑子里转。
时间过得极慢,我不住地看手表,十几分钟过去,就像过了半天似的。
突然,村里传来自行车铃声,继尔出现了宝子和小滨的身影,令我惊诧的是宝子一手扶车把,骑着一辆自行车,另一只手还扶着一辆自行车。
福国“啪”地甩掉烟头,腾地一下从地上跳起来,眼睛直直地看着那辆自行车,目不转睛地搜寻着那辆自行车上是否还有那支枪。
宝子得意洋洋,还未近前就气喘吁吁地嚷:“去,自行车还在那里,肉摊没了,几个人在远方的墙角朝这个方向偷窥,我们问刚才这车子谁推走了,他们轰地一下都跑远了。”
我并没听明白他们找车的过程,看到盛枪的布包还原封不动地绑在横梁上,我还是不放心地上前摸摸,硬硬的还在。我还是不放心,让福国把包打开,看到了真是我们的那支小口径步枪,才把心放到肚子里去了。
车子和枪在几十分钟的时间内失而复得,完璧归赵,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福国回忆说是一帮人掩护着,挡着他的视线,又故意帮他挑肉讲价钱,让别人把车子推走的。为什么又送回来了呢?我们分析,是枪的原因!是他们发现了车梁上的这支枪。偷个自行车罪还小,盗枪罪却非同小可。可能想到这,他们便把车子又放回原地方了。
既然车子和枪找回来了,大家又高高兴兴了。福国的兴致也来了,从包上拾起那块肉,敲开了一户农家的门,讲明来意,给了人家点钱,买了点面条,并用人家锅灶,精心地煮了一锅面条,我们又美美地饱餐一顿。

在这个小吃店,用人家的锅下了面条后,我给老板娘拍了这张照片
以下的事就不想记得太复杂了:依旧是难走的山路,依旧是推着车走。天快黑了,还没爬上山顶。在这时,身上多带一点东西都觉得是累赘的情况下,我们狠狠心把在怀化堂弟焦杰方给我们的防化服(每身六七斤),都从包里拿出来,扔在了路边。
晚八点半才至高洋乡,入宿在一个老乡家里。
第一个倒头便睡的就是王福国。
(明天预告;十七年前,俺的长征听不够的侗族原生态民歌)

福国在家时文章写得很好,长征途中又学拍照,刚学会拿相机时,就让我给他拍了这张神气的纪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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