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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城韵

(2011-11-16 09:14:49)
标签:

沈阳

城市

南来北往

蠢蠢欲动

一目了然

看上我

心思

财经

分类: 尘来禅往

          奉天城韵

奉天城韵

奉天城韵

  

    沈阳天黑得早,亮得也早。

茶把中午的酒冲淡了,对面是一个十几年不见的高中同学。忆起风华正茂,她应该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少女,现在她的女儿,都比她当年的年龄大。

很多回忆,因为干净的不着边际而显得格外恬美。那个年代的我们还不会谈情说爱,搞对象是学生时代的大忌,更多考虑的是上大学后一个稳稳当当的工作,恋爱被程序化得按部就班。

对她说,好像我们没有爱过。搜肠刮肚一下,有贼心来着,却没有贼胆。原因很简单,怕拒绝。她也说,你怎么会看上我。当时你蠢蠢欲动的心思在谁身上,大家都一目了然。

我应该也了然于胸,聊起陈年往事,竟然已人到中年。当年的风情有条件的都化作了今朝的风骚,更有胆大妄为者恨不得将时光指针扭过来倒转。

中午本来是不想喝酒的,眼前都是当年的酒友,也是原先的同事。善饮者如今大多已不能再喝,这个指数或那个指数的超标,说明人已经不再是年轻的身体禁得住酒精的折腾。

也算畅饮了,一点小酒。有时候做个小酒人挺不错的,点滴的滋味,倘若细细回甘,才得五味杂陈。言谈话语里的旧时记忆,也让人生多了一份平铺直叙的坦然。往昔不能讲的,现在说来无妨。

我从没有像这把这样以少年的眼光看沈阳,其实,我更愿意叫她奉天。这让我有一种使命感,由此而产生一种不容置疑的亲切。在我的眼中,这是一个黑白分明的城市,如东北人的性格一样铿锵得爽朗。

酒后有茶做伴,也有笔墨纸砚,挥毫泼洒之间相照于肝胆,提及有些熟悉的人有的已经作古,更让我们叹息人生之匆匆。有时,一生中的某个人也就只能见上一面或两面,说不出哪一次会成为永别。

我应该不会喝多,尽管我想把万丈豪情借题发挥。也有人恨不得饮尽数十载的悲欢离合,将成熟的今天与生涩的昨日颠倒过来,让时光重来一遍。

沈阳的冬天,我怎么觉得夜里的霓虹灯都那么温暖。说实在的,我根本没有好好看过这个城。我以为,老爸老妈就是我心中的这个城的全部,每一次,看到他们的脸,就觉得是回家了。

我现在仍然动不动就想起老爸老妈,每每这时,心中就隐隐作痛。我也知道,作为儿女,我们已经尽了孝心,但把我们拉扯大的父亲母亲将永远在我的心中抹不去音容笑貌。

我曾经说,如果我生个男儿,就让他在东北长大。春夏秋冬四季分明,北方,有一个适宜男人生长的天然环境。也因此,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捂着儿子冻得通红的脸蛋,牵着他小手走在雪地上时,看他脚印坚实,知道我没有白费心思。

就这样,我和小儿踩着结实的奉天的城市韵脚,节拍丰满,哼一曲荡气回肠田园牧歌,吟颂着杰克·凯鲁亚其的诗词:永远年轻!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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