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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B股沉浮 |
B股:多重解决出路,多维投资思路
张 崎
9月以来B股市场日趋活跃,深市B指涨幅近30%,沪市B指最大涨幅近40%,相当一批股票阶段涨幅超过50%。从走势看,沪深B指均为稳步推升走势,市场成交量持续放大,新开户数量也显著增加。近期随着新城B转A完成,部分纯B股快速冲高,也有部分个股获利回吐明显。B股究竟是一席丰盛大餐,抑或已是食客们风卷残云后的残羹冷炙?
多重解决出路
2012年以来,伴随着监管部门的表态和默许,沉寂许久的B股市场出现了一些新动向,虽然都是独立的个案,但如果将其串联起来,长期深陷窘迫的B股市场解决路线图似乎逐渐清晰。
B股上市公司已经实施、公布或处于停牌酝酿的方案主要有三大类:1)上市公司回购注销B股股份,如长安、鲁泰、南玻等;2)B股转H股方案,如中集、万科、丽珠等;3)B股转A股方案,如已经实施的浙能控股吸收合并东电、新城控股吸收合并新城地产,以及正在实施阶段的城投控股吸收合并阳晨并分立环保业务、招商局蛇口吸收合并招商地产等案例。
上市公司回购B股,主要目的是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促使公司价值回归到合理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笔者认为这只能减少B股的规模,并无助于解决公司的B股问题。
对于B转H的情况,虽然在制度和操作层面已有多起成功案例,但内地和香港股市存在较大差异,且估值较低,很多B股个人投资者往往都反对这个方案,但势单力薄,并无力阻止方案的通过。笔者认为,只有少数符合国际投资者偏好的大公司最终能实现B转H,但如果该企业已经是A+B企业,融资意愿不强烈,则未必会轻易去港股上市。因此,B股转H股方案并不足以成为解决B股问题的最佳路径,而中小投资者的反对很可能让相当多的公司望而却步,近期笔者在与很多B股公司的交流中就有这种感受。
笔者认为该方案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不失为B股问题较好的解决路径,但是同样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方案有多重前提,主要包括:1)大股东非单纯控股实体;2)大股东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3)大股东自身符合上市条件;4)吸收合并行为不能损害原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的B股公司都适合采用这种办法。
多维投资思路
由于B股市场不再有新股发行,再融资也已经停顿多年,且随着B股回购、B转A、B转H以及部分亏损股退市,市场容量日趋减少。另一方面近年美元走强,越来越多的境内人选择资产的多样化,保留部分美元,而B股是很不错的美元投资标的,深市B股以港元标价,但港币与美元是联系汇率机制,近年汇率坚挺,同样也吸引不少境内投资者购汇投资。这样,股票供给逐步减少而资金流入增加,对该市场估值提升有较大助益。
近期新城控股吸收合并新城地产并在A股上市,这是继2013年浙能控股吸收合并东南电力并在A股上市之后的第二个“B转A”案例。对于新城的创业者和广大股东来说,这都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对其他B股投资者来说也颇受鼓舞,很多“纯B股”在买盘追捧下持续走强。
未来B股市场仍面临各种投资机遇,投资者宜尽可能选择那些盈利有增长空间、分红收益率较高、估值较低的品种,兼顾AB股差价因素,在合理的价格买入并中线持有。同时投资者也要注意市场的风险,历史上看B股短期大涨后也容易出现快速回落,随后陷入长期低迷,高位接盘的投资者一套就是多年。
此外优质B股企业相对较少,很多股票看似A、B股差价巨大,但不一定是B股便宜,而是A股太贵。股本大小的差异和A、B股投资者偏好的不同也导致两者存在价格差异,这种差异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会继续存在。(本文发表于2015年12月14日《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