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俺不喜欢苹果,因为它太强大了,强大到让俺羡慕嫉妒恨,更何况,无论是一个国家,一家企业,还是一个人,强大到老子天下第一的程度,下一步就该胡作非为了。就制造iPad的那点材料,卖好几千元人民币,俺老父亲收获5亩小麦,也换不来一部iPad,简直是明抢明夺啊,但三里屯那里还是挤破门。我们有的是钱,我们可以花5000亿购买美国的国债,怎么就不能花5000块卖个鸡肋般的玩具呢!想想也是。
不喜欢苹果并不意味着不关注苹果,比如,从一开始俺就琢磨苹果的产品名称打头的字母为何都有个“i”?
在苹果推出其第一款名称以“i”打头的产品
iMac时,公司联合创始人和CEO史蒂夫·乔布斯表示iMac是互联网燃起的激情与Macintosh的简单设计的一种结合,“i”代表互联网(Internet),“Mac”则代表Macintosh。
“i”代表互联网可能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解释,但Internet并不是唯一一个用“i”代表的词汇。乔布斯表示“i”同时也代表individual(意为个体)、instruct(意为指导)、inform(意为告知)和inspire(意为赋予灵感)。individual体现的是这款电脑的私人性,instruct则表明这款电脑用于教育目的。
自1998年iMac首次登场以来,苹果又相继推出了其他在设计上类似并且名称同样以“i”打头的消费型电子产品,包括iPod、iPhone以及iPad。

据说,苹果产品是这样进化的,俺们还是趋之若鹜。

据说这是iPad与公元前4万年的一块石头的区别。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就跑三里屯排队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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