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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环卫工雇人干活的要害在于违法

(2013-08-19 07:55:39)
李清:环卫工雇人干活的要害在于违法
  日前有网民报料,郑州有月工资4000元左右的正式环卫工雇雇佣农民替他们干活,每月只给人家1240元。针对此事,该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领导表示,6位涉事环卫工属多年前政府安排的“占地工”,工资由区财政发,和区里事业编制正式工一致,现已要求6人从明天开始马上上岗,如果不愿意就按照《劳动法》处理。(据《东方今报》)
  这6名环卫工的本职工作是清运垃圾,他们却将自己的工作“转包”出去,不用干活就能享有近3000元收入,在一般人眼里,确实如受雇者所说,是“剥削”,让有正义感的人愤愤不平。他们的做法也违反了单位的规定,环卫处及时叫停他们的行为,无疑是应当的。不干活白拿钱,无论在哪里都是不可原谅,不能允许的。
  但我认为,几名正式环卫工私自雇人干活,关键的看点并不在“转包”或“剥削”,其真正的问题在于,6名事业编制内的正式工所享受的工资待遇,远远高于没有编制的临时工。干同样的活,却有两种工资待遇,编制内外两重天,身份不同,工资差距畸大,这就给他们提供了“雇佣”和“剥削”的条件和机会。
  而更值得关注的是,在郑州环卫系统,两种身份两种薪酬的现象已经普遍化、公开化和“制度化”了。今年2月《中国青年报》曾报道,郑州市城区共有环卫工人约两万人,其中正式工约为2500人,在一线清扫马路的环卫工人中,95%以上都是编外的临时工,他们没有劳动合同,拿的只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钱。郑州环卫部门的说法是,实施“环卫作业市场化”后,环卫工作是政府掏钱买服务,用工管理和临时环卫工的工资发放均由招标来的公司负责——这是一种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他们用劳务派遣掩盖了同工不同酬的“双轨制”的不公实质。有编制的正式工高薪,“市场化”的环卫工低薪,与正式工“转包”工作有何本质区别呢?再说啦,环卫工也是一种长期的正规性的岗位,在这种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显然与《劳动合同法》的“三性”规定不符。
  环卫工岗位尽管是低端的,但它毕竟是一种常设的岗位,需要长年用工,对照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关于修改劳务派遣条款的决定,环卫工岗位是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的,只要长期(超过6个月)使用,就必须录用为正式工,即劳动合同制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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