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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飞:惟有有效监督方可让官员“守身如玉”

(2011-08-17 09:42:03)
标签:

邢福煌

海南省盐务局

监督方

检察日报

工程项目

杂谈

分类: 杂文时评
●惟有有效监督方可让官员“守身如玉”  作者:石飞
  1995年至2010年,邢福煌在担任海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海南省盐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建筑公司老板和盐务局系统干部贿赂共计414万余元,被有期徒刑12年。(8月16日《检察日报》)

  邢福煌贪赃受贿的路径和手段,与万千同类经济犯罪官员没有什么两样,无非是利用权力资源攫利,或插手工程项目,索取好处费;或专控人事任免,买官牟利。只是在这些方面邢福煌更显露更张扬,他与向其争取工程项目的老板们的交易,几近明码标价,并要求承诺“发了财不要忘了感谢”,或预先敲定标准、按工程款1%给好处费;其主政海南省盐务局4年间,收受本系统内礼金多达21.4万元,系统内送礼成风,下属分局、分公干部争相向他送礼邀宠买官,甚至不惜动用公款给他行贿。
  更值得人们震惊和反省的,是邢福煌受贿案的特殊性。一是其受贿犯罪的连续性,在1995至2010长达15年间,工作单位和职务均有变化,但其受贿犯罪行为始终没消停,而且变本加厉;二是边腐败边提拔,原来只是国企海南高速公路公司的老总,权钱交易“功勋卓著”,被提拔为海南省盐务局局长(副厅级)。对此,我十二分想不通。海南高速公路公司一定是有纪检部门的,其上级主管机关更是有纪检机构的,邢福煌受贿行为几乎处于“半公开”状态,群众反映强烈,人民来信不断,最终也是因为“群众举报”垮台的。在这漫长的15年间,与邢福煌朝夕相处的纪检干部们是怎么监督的?是监督,还是装聋作哑,还是与之“和谐相处”,还是与之结成利益共同体?客气一点说,监督是缺位的乏力的虚设的。否则,邢福煌决不会15年贪而不倒!
  报道说,邢福煌“双规”的消息传出后,其所把持多年的单位的职工在楼外挂出“最牛贪官落马,盐务系统大快人心”条幅,并放鞭炮庆祝。由此足见邢福煌,不得人心,公愤沸腾。厅官的任免,要有省委组织部发言,需要省委常委拍板。像邢福煌这种人,竟然越贪越被提拔重用,并能稳坐厅官宝座多年,这就让人们不能不怀疑,省里是否其代言人和保护伞,对他们难道不应该深究严查?
  尤其叫人喷饭的是,有关部门在总结邢福煌犯罪原因时说,是“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希望领导干部以其为鉴,正确履行职责、使用手中的权力,守身如玉。我认为,惟有有效的监督方可让官员“守身如玉”。反腐败,应该少唱些无关痛痒的轻松调,必须、首要和着重地强化监督。要树立少信或不信“自律”、偏信或独信“他律”(组织和群众监督)的观念,从制度上和具体程序上做实做好对权力的监督工作。否则,形形色色的“邢福煌”仍然会在官场的没完没了的“十分令人惋惜”的声中,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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