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飞:建立企业劳动规章“法律体检”制度
(2011-05-13 10: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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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建立企业劳动规章“法律体检”制度 作者:石飞
江苏镇江市企业劳动规章法律效力评估服务制度,日前正式运行。该评估服务制度,由镇江市总工会、人社局联合推出和实施,对企业劳动规章文本进行法律效力进行评估,建议对与劳动法律法规不符的条款进行修正。这种免费的评估服务,将于2011年底前覆盖全市各类企业,并列入劳动保障年审范围。(5月9日《江苏工人报》)
据该市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陈苏介绍,建立这项评估制度的目的,是要对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进行“法律体检”,变事后纠偏为事先评估,变事后维权为事先提醒,从基础和源头上维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什么近年来一些企业劳资关系紧张,纠纷频发,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用人单位的“家规”严重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有些企业经营者的意识里,凡单位制订的条条杠杠,员工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否则,就要受到“家规”的处罚,其处罚手段,五花八门,荒诞不经,无奇不有。譬如,重庆市大渡口区秋田齿轮厂农民工刘大明因工伤残3根手指,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裁定企业赔偿7万多元。伤者尚未拿到分文赔偿金,企业却要他先付罚款1.5万余元。因为《厂规》明确:工作疏忽造成工伤的要予重罚。浙江一家企业规定,女工进厂5年内不准结婚怀孕,否则,自动辞职。河北鹿泉市一家
商场规定,员工完不成任务量,罚在地上跪爬半小时。广东东莞市一洗足店规定:女工“例假”要求休息,必须脱裤检查。等等等等,此类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和严重侮辱职工人格的荒唐规矩和侵权事件,媒体时有报道。至于动辄罚款、取消奖金、扣发工资等情况,更是司空见惯。对于企业的“家规”,职工即便明知其与法相悖,但也得谨遵照办,“哑巴吃黄连”,甘吃其亏,甘受其辱。谁叫他们弱势的,为了保饭碗子,他们只能逆来顺受。而“委屈求全”的背后,潜在着劳资关系严重不和谐甚至尖锐对立,一旦发作,往往就升级为激烈的对抗,轻者对薄公堂,重者酿成群体事件乃至刑事案件。
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捍卫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尊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层面上来看,建立企业劳动规章“法律体检”制度的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一种有效的前置的教育和监督措施。在“法律体检”的考量之下,用人单位内部的劳动规章制度,哪些合法,哪些与法不符,泾渭分明,企业经营者会从中受到诸多的针对性的劳动法律法规的教育,增强尊重职工合法权益、依法用工的意识。若有与法不符的规章条款,被责令整改,重新修订,即可避免企业“家规”违法侵犯职工权益的情况发生。其次对于职工来说,也是劳动法律法规普及教育。鉴于有些企业的“家规”恣意胡来的现象,职工往往对本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心存疑虑,担心其中是否存在不合法的条款。经过上级工会配合执法部门进行“法律体检”之后,他们就放心了。由此就会自然而然地提高遵守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报道说,镇江市建立企业劳动规章法律效力评估服务制度,具有一定的标杆意义。希望各地相关部门积极借鉴镇江市的经验,都能建立企业劳动规章“法律体检”制度。
江苏镇江市企业劳动规章法律效力评估服务制度,日前正式运行。该评估服务制度,由镇江市总工会、人社局联合推出和实施,对企业劳动规章文本进行法律效力进行评估,建议对与劳动法律法规不符的条款进行修正。这种免费的评估服务,将于2011年底前覆盖全市各类企业,并列入劳动保障年审范围。(5月9日《江苏工人报》)
据该市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陈苏介绍,建立这项评估制度的目的,是要对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进行“法律体检”,变事后纠偏为事先评估,变事后维权为事先提醒,从基础和源头上维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什么近年来一些企业劳资关系紧张,纠纷频发,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用人单位的“家规”严重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有些企业经营者的意识里,凡单位制订的条条杠杠,员工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否则,就要受到“家规”的处罚,其处罚手段,五花八门,荒诞不经,无奇不有。譬如,重庆市大渡口区秋田齿轮厂农民工刘大明因工伤残3根手指,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裁定企业赔偿7万多元。伤者尚未拿到分文赔偿金,企业却要他先付罚款1.5万余元。因为《厂规》明确:工作疏忽造成工伤的要予重罚。浙江一家企业规定,女工进厂5年内不准结婚怀孕,否则,自动辞职。河北鹿泉市一家
商场规定,员工完不成任务量,罚在地上跪爬半小时。广东东莞市一洗足店规定:女工“例假”要求休息,必须脱裤检查。等等等等,此类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和严重侮辱职工人格的荒唐规矩和侵权事件,媒体时有报道。至于动辄罚款、取消奖金、扣发工资等情况,更是司空见惯。对于企业的“家规”,职工即便明知其与法相悖,但也得谨遵照办,“哑巴吃黄连”,甘吃其亏,甘受其辱。谁叫他们弱势的,为了保饭碗子,他们只能逆来顺受。而“委屈求全”的背后,潜在着劳资关系严重不和谐甚至尖锐对立,一旦发作,往往就升级为激烈的对抗,轻者对薄公堂,重者酿成群体事件乃至刑事案件。
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捍卫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尊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层面上来看,建立企业劳动规章“法律体检”制度的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一种有效的前置的教育和监督措施。在“法律体检”的考量之下,用人单位内部的劳动规章制度,哪些合法,哪些与法不符,泾渭分明,企业经营者会从中受到诸多的针对性的劳动法律法规的教育,增强尊重职工合法权益、依法用工的意识。若有与法不符的规章条款,被责令整改,重新修订,即可避免企业“家规”违法侵犯职工权益的情况发生。其次对于职工来说,也是劳动法律法规普及教育。鉴于有些企业的“家规”恣意胡来的现象,职工往往对本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心存疑虑,担心其中是否存在不合法的条款。经过上级工会配合执法部门进行“法律体检”之后,他们就放心了。由此就会自然而然地提高遵守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报道说,镇江市建立企业劳动规章法律效力评估服务制度,具有一定的标杆意义。希望各地相关部门积极借鉴镇江市的经验,都能建立企业劳动规章“法律体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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