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飞:山西清退禁令具有标杆意义
(2010-12-24 09: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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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杂文时评 |
●山西清退禁令具有标杆意义 石飞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日前下发通知,全省煤矿井下严禁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并要求在2011年5月底前必须清退完毕。(12月21日《工人日报》)
这篇新闻调查的主标题是《一纸禁令说明了什么?》,副标题是《探究山西省全部取消煤矿企业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意义所在》。如此用题,凸现着非同寻常的启迪、警示和示范意义。
山西“一纸禁令说明了什么?”说明山西煤矿企业普遍违法滥用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煤矿井下工作岗位都是长久性的特殊岗位,显然与劳务派遣工的“三性”要求不符。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我国煤矿企业用工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劳动合同工,另一种是劳务派遣工。前者是企业的正式职工。而后者则是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人员——“外面人”,其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均由派遣公司负责,与煤矿正式根本没有同工同酬可言,差距畸大。煤矿之所以热衷使用劳务派遣工,其目的就是要降低人工成本。该省煤矿企业“一刀切”地清退劳务派遣工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无论对于守法规范用工,还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煤矿安全生产来说,都是严肃的重要的拨乱反正。
我们期盼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的“一纸禁令”,能对违规的劳务派遣产生积极的巨大的“蝴蝶效应”。大量违法滥用劳务派遣现象,并非山西煤矿行业仅有,全国煤矿系统概莫如此。报道说,江苏徐州某煤矿集团现有劳务派遣工9000多人,占采掘一线职工总数的40%左右;河南某矿现有劳务派遣工909人,占采掘一线职工总数51.36%。另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现有各种煤炭企业1.12万家,共有煤矿职工约600万人,其中劳务派遣工占40%以上。山西发了“一纸禁令”,是不是其他地方也应该发呢?是不是国家煤炭工业局也应该发呢?这恐怕勿庸置疑,必须发!
受山西《一纸禁令》触动或曰刺激和冲击最大的,该是劳动部门。他们应该为此感到难堪、愧疚!全国煤炭行业为什么违法使用劳务派遣泛滥成灾?症结就在于,劳动部门执法不严,检查监督缺位。从某种程度上说,煤炭企业主管部门发布清退劳务派遣用工的禁令,无异于打劳动部门的耳光,在举报劳动部门不作为!
让我更为焦心的是,非法滥用劳务派遣现象,也不仅止于煤炭企业,其他行业也如此,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有资料显示,中国电力、中国邮政、中国
电信、网通、联通、移动集团公司的派遣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0%、50%、16%、30%、50%、75%。全国劳务派遣工总数约2700万,专家估计至少在3500万以上。全国劳务派遣工约占全国职工总数20%左右。这意味着,我国劳动合同制用工主体制度,已经被捣得“支离破碎”!这意味着,数以千万计的劳动者被劳务派遣、被侵犯合法权益!劳动执法部门失职渎职,罪责难逃焉!期望国家和地方劳动部门积极采取果断地救赎行动,将各个行业不符合“三性”要求的劳务派遣统统“秒杀”——清退。清退,不是让派遣工失业,而是让他们转为正式职工——劳动合同工。否则,就是对法律的继续亵渎,就是对千万劳动者的继续犯罪。这恐怕也是山西省全部取消煤矿企业劳务派遣工的对全国的重要昭示和积极的示范意义!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日前下发通知,全省煤矿井下严禁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并要求在2011年5月底前必须清退完毕。(12月21日《工人日报》)
这篇新闻调查的主标题是《一纸禁令说明了什么?》,副标题是《探究山西省全部取消煤矿企业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意义所在》。如此用题,凸现着非同寻常的启迪、警示和示范意义。
山西“一纸禁令说明了什么?”说明山西煤矿企业普遍违法滥用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煤矿井下工作岗位都是长久性的特殊岗位,显然与劳务派遣工的“三性”要求不符。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我国煤矿企业用工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劳动合同工,另一种是劳务派遣工。前者是企业的正式职工。而后者则是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人员——“外面人”,其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均由派遣公司负责,与煤矿正式根本没有同工同酬可言,差距畸大。煤矿之所以热衷使用劳务派遣工,其目的就是要降低人工成本。该省煤矿企业“一刀切”地清退劳务派遣工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无论对于守法规范用工,还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煤矿安全生产来说,都是严肃的重要的拨乱反正。
我们期盼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的“一纸禁令”,能对违规的劳务派遣产生积极的巨大的“蝴蝶效应”。大量违法滥用劳务派遣现象,并非山西煤矿行业仅有,全国煤矿系统概莫如此。报道说,江苏徐州某煤矿集团现有劳务派遣工9000多人,占采掘一线职工总数的40%左右;河南某矿现有劳务派遣工909人,占采掘一线职工总数51.36%。另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现有各种煤炭企业1.12万家,共有煤矿职工约600万人,其中劳务派遣工占40%以上。山西发了“一纸禁令”,是不是其他地方也应该发呢?是不是国家煤炭工业局也应该发呢?这恐怕勿庸置疑,必须发!
受山西《一纸禁令》触动或曰刺激和冲击最大的,该是劳动部门。他们应该为此感到难堪、愧疚!全国煤炭行业为什么违法使用劳务派遣泛滥成灾?症结就在于,劳动部门执法不严,检查监督缺位。从某种程度上说,煤炭企业主管部门发布清退劳务派遣用工的禁令,无异于打劳动部门的耳光,在举报劳动部门不作为!
让我更为焦心的是,非法滥用劳务派遣现象,也不仅止于煤炭企业,其他行业也如此,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有资料显示,中国电力、中国邮政、中国
电信、网通、联通、移动集团公司的派遣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0%、50%、16%、30%、50%、75%。全国劳务派遣工总数约2700万,专家估计至少在3500万以上。全国劳务派遣工约占全国职工总数20%左右。这意味着,我国劳动合同制用工主体制度,已经被捣得“支离破碎”!这意味着,数以千万计的劳动者被劳务派遣、被侵犯合法权益!劳动执法部门失职渎职,罪责难逃焉!期望国家和地方劳动部门积极采取果断地救赎行动,将各个行业不符合“三性”要求的劳务派遣统统“秒杀”——清退。清退,不是让派遣工失业,而是让他们转为正式职工——劳动合同工。否则,就是对法律的继续亵渎,就是对千万劳动者的继续犯罪。这恐怕也是山西省全部取消煤矿企业劳务派遣工的对全国的重要昭示和积极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