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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2008年11月6日,改定于2008年11月8日
今年发生了很多令人难忘的事,而它们中的许多与新闻媒体的参与有密切关系。在有些事件中,记者本身甚至已经成了主角。如果没有一大批媒体和记者编辑们(这其中包括我以前的同事简光洲以及他的领导)不顾风险、不计得失的持续努力,“三鹿奶粉事件”不可能受到全社会的如此关注,“三聚氰胺”们还将继续损害国人的健康。但我们并没有丝毫理由因此而感到骄傲自得,因为就在不久前,曝出了令我们整个行业为之汗颜的“封口费”丑闻。当然,管理部门或者可以用“经查绝大多数领取‘封口费’者为假记者”聊以自慰。可是,如果传媒行业在整体上是家抗有序的话,哪里会来那么多“假记者”?况且,那些所谓“假记者”就是是些什么人,我想同行们都应该是心知肚明的。难道那个派发“封口红包”的单位是傻子,会把十几万的现金随便发给大街上的混混?
人们常说,记者是“无冕之王”。但老实说,在推动社会进步、满足社会民众的要求方面,至少到现在为止我们肯定是不合格的。我们的许多同行为此责怪体制,很难说这完全没有道理,但假如“体制”是完美无缺的,还要媒体干什么呢?尤其是在这样一个信息无处不在的互联网时代。说实在的,这个问题我没有想清楚过。
说到互联网,我倒是觉得,它的确是推动社会进步的越来越重要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互联网取代了媒体的功能,有责任感的网民们扛起了本应该是记者的职责。这是技术改变社会的典型例子,希望它今后发挥更大的力量。
眼下,我只能无奈地希望,到明年这个时候,我们能够交出一份稍微合格一点的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