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择手段——奥运随笔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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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中学时一段时间我对美术很有兴趣,参加美术小组的学习活动。记得我们的美术老师教我们用铅笔素描石膏,石膏的直线边是不准用尺来画的,但也要画出笔直的感觉。
但后来他有一次讲到绘画的表现手法,说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用直尺,比如在表现刀片的锋利时,可以用直尺画一条细线,那效果就完全不同了。他说,这就是绘画的一种境界,叫不择手段。
这四个字对我的印象极其深刻,不择手段是指为了达到目的,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这个词应该是中性的,但人们大多用于贬义。鲁迅在《三闲集·通信》劫难逃说:要谋生,谋生之道,则不择手段。
现在的人,谋生,不择手段;发财,不择手段;出人头地,不择手段;就连体育场上竞技也同样不择手段。
记得1988年奥运会百米大战,一个是被誉为“欧文斯第二”现代田径史上难得的奇才的美国选手卡尔·刘易斯,他要蝉联奥运会的百米冠军,一个是加拿大选手本·约翰逊,他在1987年的罗马田径世界锦标赛上以9秒83的成绩夺得100米金牌,并打破了世界纪录,后者的势头似乎更劲。
当时的美国博彩公司看好刘易斯,而绝大多数的人都把赌注下在约翰逊的身上。美国博彩公司对刘易斯说,你要做的就是跑在除了约翰逊以外任何人的前面,也就是说,如果约翰逊第一,你跑第二已经足够。其他事情我们来做。
美国博彩公司花了重金成立了一个研究小姐,研究检查服用类固醇的最新方法,并得到奥委会的认可。
果然在决赛中,约翰逊以9秒79的惊人战绩获得100米金牌并再次打破世界纪录,然而在接下来的尿检中被查出使用了类固醇,被剥夺成绩和世界纪录,刘易斯取得了金牌。美国博彩公司大获全胜。
这也是不择手段,约翰逊服用兴奋剂是不择手段,而博彩公司不动声色、暗中出击也是不择手段,但高下立判。
本届奥运会新闻不断,令我们感到难堪与不快的是中国羽毛球队的女双选手因消极被取消比赛资格。于是引起了轩然大波,网民们也对此各抒己见,形成两个不同的对立阵营。
中国羽毛球运动员的做法也是一种不择手段吧,究竟对不对呢?
新锐作家郭敬明发了一条微博,代表了一派的看法:
郭敬明:我不是很懂,但既然制定了赛制,那如何合理分配体力,选手应该可以自己选择吧?难道在确保已出线时,就不能保留体力休养伤体吗?就要玩命耗光体力只为提前对战自己队友吗?那么很多游泳选手都能游第一,却在预赛里保留实力保存体力,只求晋级决赛,那算消极吗?田忌赛马还有策略呢!不服!我支持她们。
也有人举出美职篮的例子,在锁定胜局或铁定进入季后赛时,换下主力,尽遣板凳队员上场,这不也是消极比赛吗?
这些例子有针对性和说服力吗?郭敬明真的不很懂,只是不懂也敢说。所有这些例子没有一例是求败的,如果保存实力仍然能够游第一,不会拒绝;如果板凳队员能求胜,不会拒绝;田忌的下等马对上等马时同样也在飞奔,如果上等马一个马失前蹄,下等马不会拒绝一骑绝尘。这些例子都没有违背奥运会尽力比赛争胜的原则。
而中国的女羽选手和她们的对手是在争败,我们姑且不谈对观众的尊重,直接把球往网里发,往界外打,这种不择手段到了何等的地步!那就等于往自己的篮框里灌篮,就等于跳下泳池就反向往池上爬,就等于调转马头往后跑,这当然是一种消极至极、反常至极、荒唐至极、拙劣至极的不择手段!
这种不择手段是对体育精神的亵渎,理所当然受到严厉的处罚。
造成这种不择手段的原因仍然是金牌至上的锦标主义,中国要从体育大国(我都怀疑)变成体育强国,必须彻底摒弃这种令人蒙羞的不择手段。
(图片来自网络,谨向提供者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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