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趣味/幽默 |
分类: 我扯故我在 |
附样稿一篇。
“爱情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
在网上流传的加菲猫语录里,这一句最为脍炙人口,“猫粮”们非常喜欢引用,因为它颠覆了一条愚蠢的定理——据说,地球上有两亿五千万加菲猫粉丝,倘若效仿一下超女的粉丝团,称他们为“猫粮”,加菲一定会心花怒放。
太多洒狗血的肥皂剧、文艺片、唯美小说,灌输给人类一个爱情至上的定理,尤其是人类中的雌性动物,对此深信不疑:我们是为爱而生,爱情是生命意义之所在,它是一项值得投入全部的伟大事业,我们必须去爱另一个人,把他(她)当成完美无缺的神,虽然那是个混蛋或者荡妇,我们也要无怨无悔,只有这样才会显得高贵。
其实,人们在努力显得高贵的时候,通常是在犯贱。
按照加菲猫的意见,爱情嘛,不过是一件疯狂的小事,其重要性还在猪肉卷之下——倘若,你不喜欢猪肉卷,可以把它换成任何一种你热爱的美味——在人生排行榜上,爱情应该处在食品之下,这样的位置才算恰当。
我们亦可以热恋上某一种食品,譬如说,你喜欢巷口那家小店所做的猪肉卷,喜欢到什么程度呢?它可以令你对其他店所出品的猪肉卷全无兴趣,你吃定了这一家,就如同你爱上某个人,只中意他(她)独家供应的爱情,心心念念都是一个人。
纵然,那家小店所做的猪肉卷令你如此倾倒,你也不至于看到别人也来买它的猪肉卷会妒火中烧吧,你也不至于想倾尽所有盘下这家小店吧,你也不至于从此变成一个只吃猪肉卷的人吧……但对于所谓的爱情,我们常常做了类似的傻事,还觉得气贯长虹。
我并非想教你做个食谱广泛、荤素不忌的家伙,逮啥都能下嘴咬一口,再毫无顾惜地丢掉。这样尝不到真正的好滋味,更容易吃坏肚子。我只是想说,当你已经被卖猪肉卷的小店宣布为不受欢迎的顾客,一去就要吃到闭门羹,为什么还要逡巡不去呢?讨饭的乞丐都要比你讲气节,有尊严!你排除万难冲进店里去,低声下气地说:别人都出10块,我出100块,拜托,给我来一份吧。人家实在拗不过你,随便塞给你一点隔夜的陈货,你感激涕零,恨不能连盘子都吃下去……当然,这样的贱人不容易在餐馆遇到,情场上倒是屡见不鲜。他(她)们还要豪情满怀地高歌: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我这样为爱痴狂……
嘿嘿,比起“痴狂”,我倒是更喜欢“吃狂”。你让我唱情歌,还不如为猪肉卷写一首颂歌呢——猪肉卷最忠诚,猪肉卷不会伤我们的心,猪肉卷会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不过是以赘肉的形式。它永远不想背叛我们,相反,我们想赶它走,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众所周知,这个世界上除了猪肉卷,还有鸡腿堡,还有羊肉汤,还有狗肉火锅,还有人肉叉烧包……更不消说满汉全席。它们,只要你喜欢,都是永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