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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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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总算可以证明了(2009-11-17 23:23)

 

前头写了一篇《怎样证明我去过黄山》。结果,有一位同去爬山的朋友,给我拍了一张在黄山鲫鱼背上的雄姿,今天发了过来。嘿嘿,总算可以对禾子证明了,算是又捡了一枚小确幸吧。

 

 

  

已推荐到博客首页,点击查看更多精彩内容请你不要离开我(2009-11-17 12:11)

 

先来公布一枚“小确幸”。

 

朋友告诉我《东方早报·书评周刊》有一篇关于《世界是我的床》的书评,搜来看了一下,文章题目叫《藏在一只猫背后的人生哲学》。写得很好。作者叫王尔山,应该是史努比的粉丝。我猜,她能看到这本书,可能是有人告诉她,有个人写了一本关于加菲猫的书,你要不要看一下,写一本献给史努比的啊。

 

搜索的过程中,发现了王尔山的另外一篇非常动人的文章《请你不要离开我》,值得在这里隆重推荐一下。说实在的,史努比整套漫画我手头也有,也看得不亦乐乎,只是不像加菲猫那样贴心贴肺。“请你不要离开我”,这样的台词,我从来没有对谁讲过,某些时刻已经呼之欲出,还是生生地咽了下去。我很羡慕可以说出这句话的人,哪怕到底是留不住,能说出来就是好的。

 

有个冷笑话,有个姑娘要别离恋人出国留学,那个男孩来机场送她。她心里决定了:倘若他说出让我不要走,我就会真的留下来。但他始终默默无语。只是掏出一块表交到她手里。她发现表的时针是停滞的。他把表接过来,上了上发条,表就嘀嗒嘀嗒地走了起来。最后,她带着那块表还有满怀的遗憾离开了恋人,漂泊异国他乡。熬到鹤发鸡皮之时,她摸着手腕上的表,忽然领会了当年那个沉默的恋人的深意,发出绝望的惨叫,原来,他想说的是:表(不要)走了!

 

 

                              请你不要离开我
  
 
  别离
  
  漫画书里也有淡淡的忧伤,比如别离。
  
  第一次遭遇别离的片段,是在去年初夏意大利托斯卡纳省的乔西小镇,午后,我的朋友开车送我去火车站,当时我要去一个叫做摩迪纳的大城市。帮我买好车票,他没走,留下陪我,我很感激,此前一直控制不住担心他会丢下我。
  
  两个人站在空荡荡的站台。身后是一道低矮的墙,后面是通向马路的楼梯,他坐在那道矮墙上,我站在旁边。对话不是连续的,有点心不在焉,至少我是这样,不能集中注意力,又或是企图分散注意力。因为这是车站,和机场一样,而我虽然抗拒以商业化方式大规模复制煽情的通俗作品,却能理解《日光机场》这样的歌曲为什么触动心弦:机场确实有一种激发感情的危险,毕竟这是告别的地方,不管告别的对象是一个城市,一段记忆,还是一个人。
  当我们再度无言,而他转过头看向另一个方向,也就是火车应该过来的方向,我不知怎么想起《史诺比》漫画的一个片段,说:请你不要离开我,不要丢下我,史诺比说,当时他的主人查理·布朗要去旅行,不得不把他托付给好朋友,站在台阶上看着查理·布朗跟好朋友说再见,他觉得自己这辈子给毁了。
  
  我的朋友一直没有回头,直到我说完他才转身,望着我,一如既往地微笑,说,真的吗,史诺比真的这样说吗?
  
  是啊,我说,躲开他的目光,努力克制隐约体会的别离的伤感。
  他转向火车应该过来的方向,好像自言自语,我却仍然伶伶俐俐、清清楚楚地跟他的句子撞了一个满怀。
  他说:要离开的人是你啊,我还要回家,一个人。
  后悔已经毋庸置疑,为什么偏在这时提起这个片段?还有,我确认或者说无法继续否认,当我提起这个片段,内心里是想对他,对眼前这个人说,请你不要离开我。
  等到火车进站,我上车,他从站台微笑说一路平安,我已忍不住说,我会想你的。
  他笑了。
  
  相遇
  
  下一个片段是在今年二月美国的哈索克斯小镇,确切说是在这里第一次读懂了另一部漫画书的主题,也是别离,而我其实已多次看过根据这部漫画书改编的动画片。
  漫画书的标题是《雪人》(Snowman),动画片也一样,香港的电视台播放时用了《雪人出来了》的中文名字。
  这是英国漫画作家雷蒙德·布里格斯(Raymond Briggs)的作品,一九七八年出版,总共只有三十页,讲了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故事:
  冬天早上,下过大雪,小男孩堆了一个大雪人,午夜十二点,雪人活了,小男孩激动莫名,带他参观自己的家,两人还偷偷开走走爸爸的车,逛了一圈回来还不过痛,直到雪人带小男孩起飞,掠过萨克斯郡的宁静夜色笼罩的茫茫雪原,直到海滨城市布赖顿(当地著名的摄政王行宫一度被不少读者误以为是莫斯科的带着洋葱头的大教堂,包括我在内),然后返回,赶在黎明破晓之前回家,两人在院子里告别,小男孩回去睡觉,一觉醒来迫不及待奔出大门,却只看见融化的雪堆,上面留着雪人的草帽。
  很突然的结局,而且放在最后一页,等你随着小男孩一蹦一跳跑出去,翻过来却是和他一样,愣住,面对融化的雪人。只有一格,在最后一页。一九八二年拍成同名动画片,也是一样,镜头追随小男孩的视线,转到融化的雪人,定格,演职员表从下面升起,伴随主题曲《我们一起飞行}}的钢琴音乐。
  
  无言的结局。
  事实上整部漫画书就没有一句对白,动画片也只是在片头配合一个成年人走过雪地的背影加了一句旁白,大意是说:我记得那年冬天下了很大的雪,一个神奇的日子,就在那天,我堆了一个雪人……
  就是这么一部作家为“暂时休息放松一下”而创作的简单作品,出人意料地—举成名,连续二十年成为英国第四频道的圣诞节必备节目,迄今已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播放。香港电视台将本片和根据作家作品改编的另一部动画片《圣诞老人放暑假》放在一起连续播放,我就是从这里第一次看到《雪人出来了》,一见钟情,从此每年圣诞节前夕心甘情愿守候在电视机前。
  二OO二年十月十日,星期五,北京时间下午六点,伦敦时间上午十一点,远在电话另一端英国哈索克斯家中的作家布里格斯开始回答我的问题:你问我想要通过《雪人》传达什么样的一种信息吗?可是当初我还真没想过传达什么信息,不过,假如你非要一个答案不可,我就会说,雪人代表走过我们生命的一些不同寻常的人,我们意外相逢,立即就很喜欢他们,无奈他们总有离我们而去的一天,去到另一个地方,去到另一个世界,比如我们的长辈,比如一些不同寻常的人,我们也没有办法啊。
  他说,以一种温和的语气。
  我说,雪人是一个奇妙的人物,它是冷的,却代表温暖,它是美的,却不会长久,是不是代表一种惋惜,因为生活当中许多美好的事物都不会长久?中国俗话说,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却又说知其不可而为之,小男孩大约也是这样吧,明知雪人不会长久,却还是愿意堆起来。
  他笑了,说,说实话,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没有想过这一点,就是你说的那个结尾,第二天早上起来,小男孩发现雪人融化了,或者说死了,直到后来许多读者提出,问为什么要安排么一个结尾,我才留意到,留意到原来这么多人会在意这一点。
  可是,他说,声音还是那么温和,雪人就是雪人,总会融化的啊。我们能做的就是抓紧现在。
  那天下午我们谈了很多,比如他依稀记得的小时候看过的两个雪人的故事,他说他的想法应该起源于此,可惜他忘了那本漫画书的名字,还有他对动画片《雪人》的美好印象。
  最后,我说,从现在回顾过去,你觉得人生是快乐的时候比较多,还是不快乐的时候比较多?
  当然是不快乐的时候多一些,他说,带着温和的笑意,你刚才说的那句中国俗话是什么,人生遇到的十件事里有八九件是不如意的,对不对?我觉得真是这样啊。
  我好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说,能不能这样理解,从小时候看到的两个雪人的模糊记忆,到差不多半个世纪以后自己创作的雪人和小男孩,这个故事可以作为一个例子,证明童年的美好回忆,乃至日后的美好片段,其实能够经历漫长生活道路的许多波折而留存下来,哪怕这些波折包括侵入本土的战争的极端糟糕的情况?(布里格斯生于一九三四年,一九四O年夏天,也就是在他六岁的时候,不列颠之战爆发,他就是在紧急疏散中遗失了几乎全部漫画书。)
  我希望是这样吧,他仍然微笑着,说,停顿,补充—句,应该是这样。
  这奠定了题为《我能想到的最幸福的事》的文章的光明基调,我们配合《雪人》图画做了一个漂亮的整版,寄给布里格斯,他显然很喜欢,所以后来听说我要去英国,欢迎我去看他。
  那时我还不知道,其实我没有读懂他要传达的信息。
  
  相逢
  二OO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四,按照他的指引,我从伦敦坐火车来到哈索克斯,刚好十一点,他说他会来接我。大约十一点十分吧,我再次回头,看见一位老先生走上站台,瘦瘦的,身穿浅蓝色的洗水牛仔布衬衣,眼镜挂在胸前,在他向我微笑的时候,我确认他就是我在《雪人二十周年纪念版》DVD的采访里见过的作家本人。
  他又是怎么认出我的呢?奇怪。
  汽车沿着小路上山,丘陵在渐渐变灰的天空下连绵起伏,就跟漫画书里看见的样子。漂亮的骏马悠闲自在地吃草,它们曾在《雪人》里被淘气的雪人和小男孩搞得目瞪口呆,因为两个人最后居然无比潇洒地飞起来了。
  原来真是这个样子啊,我说。
  你说的是动画片吧,他说。
  是啊,因为你还没送你的书给我。我说。此前他确实答应了,只不过后来我说我反正要去看他,不如等到见面再给我。
  我说过吗?他说。
  是的,你答应了的!我说。
  真的吗?我答应过吗?他问,很认真的样子。
  真的真的!我开始着急了。
  好吧好吧,可我不一定还有英文版的,待会儿我再找找。他说,仍然笑着。
  布里格斯一个人住在一座小房子里,小小的马路对面是别人的牧场,两三匹马站在那里,犹如静物画。他家的门分为上下两截,先开上面一截,再开下面一截,动画片里的圣诞老人的马房就是这样。
  我把这个感觉说了,布里格斯笑着说,这就是马厩式的门啊,打开上面一截,马可以探出头来透透气。
  可这是人住的房子,为什么用马厩式的门?
  我也不知道,这一带好像都这样。他说,打开门,让我进去。
  迎面是一个门厅,铺了地毯,靠窗是大书桌,上面有一幅巨大的没有完成的拼图,蒙娜丽莎,这我看得出来,没什么希奇。希奇的是,他告诉我,每一个小块块都是一幅名画,你看,这是莫奈的什么什么,这是凡高的什么什么,我只有点头说哦哦哦,遗憾自己没有足够的艺术修养,可以跟画家谈艺术。
  转过门厅,后面才是客厅,正对通向树林的院子,另一边墙上开了壁炉,火温和地烧着一一对,就是温和二字,他和他的《雪人》从一开始就给人一种温和亲切的感觉,以至于来到他的家,我可以舒舒服服地坐在壁炉前面的地毯上,捧着他刚刚泡好的茶,跟他说中国的事惰。
  他说,每年夏天都有一帮日本学生来看他,五六十人,两辆大客车,一下就把外面的马路堵住了,他们挤在这里,都是小毛头,就这么高,我只好跪在地毯上,没想到他们全跪下了,好像玩跟着领头羊的游戏,后面的人完全看不见我。
  因为他们很有礼貌,我说。
  可能的,然后我会带他们在附近转转,跟他们说这是什么植物,那是什么植物,他们就会非常惊讶地说,布里格斯先生,你知道得真多啊。
  他开始模仿他们的日本式英语,尖着嗓子说话。
  我忍不住笑起来,却还是要为本来没什么好感的日本学生辩解,说,但你确实知道很多啊,我们住在人口那么稠密的国家,哪里有机会见识那么多植物和动物呢?
  你们不会没有松鼠吧?他说,眼睛闪闪发亮。
  这个嘛,有是有的,我说,有点底气不足,但我们住的地方没有,要看松鼠得去动物园。
  他们来看你,你有什么感觉,会不会觉得像是住在动物园?我问。
  他没好气地笑,说,习惯了,我也没办法,据说是伦敦—所大学的课程,其中包括到萨克斯郡这边,看小熊维尼的森林,再过来就是我了。
  小熊维尼?我当时就叫起来。它在这里?
  是啊,你不知道吗?
  我一直梦想去百亩林玩那个丢树枝的游戏,我叹了一口气,说,那个游戏叫什么来着?
  菩的树枝。他说。(菩是小熊维尼的姓。)
  也许今年夏天吧,我一定要再来的,去看小熊维尼。
  之前他一边泡茶一边说他讨厌松鼠,因为它们偷他留给小鸟的食物,还掏小鸟的窝,把小鸟都赶跑了,我明知无理还要为松鼠辩护,说,它们也很可爱啊,毛茸茸的,而且,不是说所有动物生而平等吗?
  他笑起来,说,是啊是啊,所有动物生而平等。
  因为当天他的女友要用车,去邻近的路易斯买东西,只好决定在一点左右离开他的家,他说他送女友去商店之后可以带我参观一下路易斯,比哈索克斯大,而且从那里坐车比较方便。
  你刚才说你还要到哪里去,他问。
  我拿出朋友写的地址,他看完,抬头看我,说,这是什么地方,在哪里?
  我说我不知道啊,只知道他要我坐车去一个叫做布列肯赫斯特的地方,他在车站接我,我以为英国人都知道。
  他笑着对我皱了皱眉,说,你还是在这里等着,我去拿地图。
  然后发现这个地方离哈索克斯挺远,因为他用手指比划了一下距离,以至于他笑着说,真搞不懂,你怎么可以拿着一个小纸头就出门了,不知道这地方其实离这里还有好几十英里,根本就是另一个郡,汉普郡,知道吗,我们这里是萨克斯郡。它在我们西边,看,在这里。
  我说,哦,是这样,我想反正车站的人一定知道就好了。  
  ——在看来确实有点像老爷爷和小孩子的对话,而这也是我的一个同事看完我的第一篇采访的评语。
  那时我还没长大,我想,仍然相信前面会有光明的结局,相逢的幸福永远占多数。
  
  别离
  等我在路易斯车站买好票,告别,布里格斯像长辈一样给我一个拥抱,说希望还能再见,我克制不住逐渐加强的依恋之情,说,希望你不是出于礼貌才这么说吧,因为我真的很想再次见到你。
  他笑了。
  列车启动,驶向乌云压得越来越低的前方,最后外面竟下起雨来,很冷,很伤感,眼泪涌上来,完全不能控制,也不想控制。
  若要仔细追究,寻找《雪人》之旅的转折点应该是在作家提到他的妻子去世,现在他有一个女友一一后面的话记不清了,只知道在那一瞬间我突然想起他在电话采访里说的“不同寻常的人”,我们如何跟这样的人相逢、别离,无可奈何。
  然后,在寂寞的南下快车,伶伶俐俐、清清楚楚地意识到,《雪人》说的是我们不断邂逅,不断别离,我们离开一些人,也被另一些人离开,这就是人生,这就是命运,不管我们是不是愿意,要不要挽留。
  作家知道,所以在他的温和柔美的笔触下,雪人融化的结局来得如此自然,如此平静,我们不知道,或者拒绝接受这样的事实,尤其在我们卸下防备躲进漫画书的童话世界寻求安慰的时候。所以面对这个结局会感到如此突兀,不得不提出抗议。
  童话的终结。这是我把上述想法说出来,一个朋友做的评语。
  是啊,而且,就算躲进童话世界也不一定有用,我想,否则不会看见雪人融化,听见《爱丽丝漫游奇境》作者路易斯·卡罗尔说,为什么要长大,长大后便不再那样有趣……
  史诺比也许永远叫不出他的主人的名字,却知道查理·布朗对他好,他在查理·布朗的无条件的宽容爱护里找到可以安心做梦的角落,所以会无限惆怅地说,那个圆脑袋小子走了,我这辈子也毁了。
  我们不也在寻找这么一个角落吗?
  请你不要离开我,亲爱的雪人,还有查理·布朗。
  
  

怎样证明我去过黄山(2009-11-16 19:23)

 

禾子在背诵一篇课文,关于黄山的。

我说,哼哼,我刚去过,比课文上写的好多了。

你真的见过迎客松?

见过。

你真的见过云海?

见过。

禾子沉默了一会儿,大约他觉得有些不可置信。对他来说,课本上的那些东西应该是比较神圣的,但他面前的这个家伙刚从那里回来,这让他有点不好接受。

证据呢?

什么证据?

你拍的照片呢?

我的相机不是被偷了嘛!拍的相片也都没了!妈的。。。(忽然想起不应该在禾子面前讲脏话,于是噤声。)

我猜你根本没去黄山。

嗯?

你根本没丢相机,你把相机卖了,拿着钱跑到别的地方去玩了。反正你没去黄山,反正你没有证据证明你去过黄山。

呃,臭禾子,长大了你应该去写悬疑小说。。。。

不过,过去了这么些天,印象有点淡漠了,我也产生了一点点不确定。自己应该是去过黄山了吧。它实在很美,美得就像一场梦。下山之后,梦醒了无痕,眼底残留的旖旎风光,也被钢筋水泥的灰色从林取代。一切变得好像只在梦中发生过了,显得如此不真实。

这是个凡事都讲究证据的年代啊,相信你也曾经路遇老情人,大家都是一副若无其事的很酷很聪明的样子,若是没有艳照或者情书为证,怎么记得当年爱得很傻很天真。

我有点懂得陈冠希的心理了,为何射了后还要摄下来。不曾把那些变成影像,如何能证明欢娱并非虚妄?

总之,无论如何,我证明不了自己去过黄山。

 



 

上海,我的相机丢了(2009-11-11 11:07)

 

有首诗叫《中国,我的钥匙丢了》,现在这个题目就是为了向它致敬的。

为什么一路走来,都是平安无事,却会在上海丢掉相机呢?大约因为上海正在准备世博会,街头可以看到很多吉祥物“海宝”,“海宝”的样子呢,很像是杰士邦安全套的卡通LOGO,所以我会觉得这个城市充满了安全感,不免疏忽大意,把相机包挂在屁股后头晃来晃去,就被万恶的小贼给摸走了。

史努比说,不抱怨,不过可以哀怨。关于丢相机,我没什么好抱怨的,却在上海的朋友面前哀怨了很多次。抱怨跟哀怨的区别在哪里呢?抱怨是裹挟着恨意的发泄,但哀怨的本质只是为了抒情。哀怨的听众越多,那份郁闷消解得越快,因此,在这里我不妨再哀鸣一次。

我的相机是松下LX3,当初买它的时候,就有点嘀咕,小3这款机虽然有腔调,同我的气质不太相合,还是买那个呆头呆脑的佳能G10更对路,但实在爱它的精致样子,就拿了下来,可怜处了不到半年,就这么消失不见了。本来我也无所谓。风吹鸡蛋壳,财去人安乐。只要别让我触景伤情。但在上海用小3的家伙太多了,到处都是。譬如,我走进入住的一个好玩的家庭旅馆ZOO的时候,那个穿白衬衫的老板就在把玩它,心就再次破碎了。。。

更加可惜的是那一路来的美景,这次去黄山可谓绝无遗憾,穿越了西海大峡谷,跨越了天都峰,云海、雾凇、日出、日落统统不曾错过。唉,我那在光明顶上与日出同辉的红鼻头,在鲫鱼背上啸傲云天的英姿,在百丈云梯上俯瞰众生的端庄,就这么消失不见了。。。

但愈合我伤口的是上海的朋友们,他们用美味的酒食让这颗隐隐作痛的心渐趋平和。

上海有我两个偶像,一个是严锋,一个就是德高望重的马老师。时机不凑巧,没见到严锋,好在见到了马老师。各位,我口中的偶像可不像其他人嘴中那样随便说说的,而是真心地欢喜与赞叹。这是马老师的博客,http://malingcat.blogbus.com/index.html。看看就晓得,有些牛人的文字可以构造一个奇妙的小世界,让你得到一种爱丽丝漫游奇境的目不暇接的喜悦。在马老师的带领下,我见识了复旦大学里的众多名胜。印象尤为深刻的是,有个高达半米的小土坡,栽着着几棵松树,挂了个牌子名曰“青松岭”。。。马老师还推荐我去了静安寺。我花了两块钱请了一炷香,请佛祖保佑那个偷我相机的家伙早日超生。

我曾经嘲讽过留着毛寸发型的中国女性的脸庞,就像长了毛的肉包子,萤火虫同学奋起反击。这次我也见到了真身,的确一点都不像肉包子,倒像。。。。素包子。而且,萤同学就像蜜蜂一样话多,嗡嗡嗡响个不停,大白天也光芒四射。还有小南和小白,小南像个男孩子,洒脱爽利,很有幽默感啊,小白就像个混进大人队伍的高中生,当她像鲁大头一样说:“天啊,这是真的吗”的时候,的确是够可爱的,小南在旁边就发出“日日日日”的笑声。嗯,还有豆瓣上著名的读书狂人藤原琉璃君,他清秀得仿佛从聊斋中走出来的白面书生,是狐狸精最喜欢勾引的那种类型。我觉得藤原君可以考虑搬到山东蒲松龄的老家来住,没准会碰到一个婴宁或者聂小倩的。

现在,回到青岛之后,丢掉相机的遗憾已然烟消云散,虽然那些美景没了见证,但是藏在舌底的是美食的好滋味,长住心头的是友情的温暖。我爱这趟旅程,我爱南京的狮子桥,我爱黄山的云海,我爱可亲可爱的朋友,我爱这个世界,只除了那个偷我相机的贼。


气场问题(2009-11-01 19:16)

 

去南京,见了一个十年未见的搞书法的好友。他说,人和城市是存在一个气场是否融合的问题。一旦去了济南,觉得自己灰头土脸,就像手机进入了盲区,灵感全无,走在西湖边上的时候,就神清气爽,精神百倍,觉得自己是不世出的大师级人物,写起字来,笔走龙蛇。在南京,感觉安心,没有如何丰沛的灵感,但也不至于感觉糟糕,心态甚是平和,南京于他像过了七年之痒的老婆那样妥帖。

我在南京西安成都济南这些历史悠久的名城,没太感觉到气场的问题。我没有多少思古之幽情,那些人文景观基本可以无视,只要有大量美味的小吃,就可以吃得不亦快哉。然而深夜躺在床上,我会想念青岛那种清新凛冽的空气,以及大海那动荡不息的潮汐之声。虽然我爱海也只是把它当成一个巨型的浴缸而已,只是夏季躲在防鲨网背后游来游去,丝毫没有动过远洋航行的念头,但就是喜欢那种海边小镇的感觉。当然,青岛并非小镇,但我最爱的还是它最像小镇的那些部分,就像《美丽人生》里木村拓哉最后去到的那个小镇,开个小小的发屋,在阳光沙滩海浪之间了此余生。

现在,正在宏村,也算是个小镇,我却感觉到气场无法融合的问题,那些精雕细刻却狭仄阴暗的宗祠,还有静水微澜的池塘,美则美矣,却无法喜欢,在这里会有一个强烈的感觉,我来自北方,我属于北方,我想念北方。

 

最近很流行“杯具(悲剧)人生”的文字游戏,又发展出“餐具(惨剧)人生”、“洗具(喜剧)人生”。

1.0版:人生是杯具。
2.0版:我的人生就像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
3.0版:人生像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人生又像茶杯,本身就是个杯具;人生更像茶叶,终究要被浸泡在杯具之中。
4.0版:人生就像牙缸,你可以把它看成杯具,也可以看成洗具。
5.0版:人生就像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当你努力跳出一个杯具时,却发现自己跳进了一个餐具。
6.0版:人生就像是一个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当我们认为自己跳出一个杯具时,却已经掉进了另外一个杯具。而若你发现你没有跳进另一个杯具……那恭喜你……你掉下茶几了。
7.0版  女人是水做的,为了迎合她们,男人注定成为一个个杯具。

好吧,我又要提到自己的新偶像费德勒。他的人生是个茶几,摆满了杯具。因为,网球赛的冠军奖杯自然是个杯具,他拿到了十五个。亚军拿到的是个餐具——形状像个盘子,他也拿了不少。费德勒最牛逼的一点是他居然把四个大满贯的杯具与餐具都收齐了。这个记录恐怕也很难打破。

但愿我的人生是个浴缸,一个大大的洗具。但我觉得躺在浴缸的时候,再来上几个小小的杯具,盛满了好酒,甚至,再来个小餐具,搭配点小菜,那也很不坏啊。

另外,假如杯具足够大,大到了荒谬的程度,就可以当洗具了。悲剧和喜剧也是一样的道理呢。

黄书与黄山(2009-10-19 23:32)


前些日子,一直盘算年假去哪里。

 

某个傍晚,经过延安二路,一下子看到一家黄山宾馆的招牌,心里一动,那就去黄山如何。黄山自身的美不消说,宏村也颇可玩味,可以拐到南京去喝鸭血粉丝汤,还可以顺便去上海吃大闸蟹,会是一趟非常舒适的旅程,对于味蕾来说,尤其受用。

 

再者,既然今年写过一本颜色很黄的书,去一下黄山也算顺理成章啊。

 

 

 

EB怀特还是ED怀特(2009-10-09 23:27)

 

最近很懒,需要写一点励志文字,刺激一下自己懒惰的精神。

我要介绍一下自己的全方位偶像。我有一些单方面偶像,在精神方面,是加菲猫,在网球方面,是费德勒,在吃饭方面,是唐鲁孙,在摄影方面,是陈冠希。。。但当得起全方位偶像的,是EB怀特。

怀特是《纽约客》的编辑,奠定了它的幽默与优雅并存的文风,我也曾经做过一份杂志的编辑,制定了它色迷迷的标题风格;怀特喜欢玩帆船,虽然玩得不怎么样,但仍有勇气远航,去征服咆哮的西风带。我喜欢躺在充气船上,漂流汇泉湾,征服漂满海蜇和游客的第一海水浴场;怀特有一个农场,养了一头叫弗雷德的狗,还有若干猪与鹅。我有一个30平方米的小院子,那里有老鼠与蚊子出没,还有一只行踪诡秘的大蜘蛛,以及一只颇具吟游诗人气质的蝈蝈;怀特写过一些好玩的随笔,三部不朽的童话,《夏洛的网》、《精灵鼠小弟》、《吹小号的天鹅》,嗯,我写过一些随笔啦,至于童话,我准备动笔。童话的篇幅比较短嘛。貌似不是那么难写。嗯,我非常庆幸自己没有选择普鲁斯特作为写作偶像。

从前,我没有告诉别人自己的这个偶像,是生怕遭到别人的嘲笑,你看,连个童话都写不出来,当什么EB怀特,明明是ED怀特。如今,我鼓足勇气把它讲出来,就是为了鼓励自己,不做ED怀特,至少在60岁之前,写出三部像样的童话来。当然,一个不小心写得色迷迷了,童话变成神话也不错的。

 

我是一个废话篓子(2009-09-25 13:09)

 

费德勒的单反是天下最好的,那些佳能、尼康啥的都不能与之相比。

中国移动的口号是“我能”,但为什么每次我看到通话费账单的时候都想说“我靠”呢。

我预测,《杜拉拉升职记》的第三部是《杜拉拉生殖记》。

那些只看过我的博客的人,喜欢问这个问题,你是不是一直都这么高兴啊,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自己不再低迷啊。

这时候,我就很想引用蔡康永的那句话:喂,我又不是草莓蛋糕,不可能总是红红白白喜气洋洋的!

事实上,我有一个忧伤的灵魂,一片干瘪的钱包,一团努力耐受冷热酸甜的胃,还有一根经常发炎亟待切除的阑尾,难免会时常不快乐。

前天和昨天,我就非常郁闷,因为偶像费德勒输掉了美网。我是凌晨4点被闹钟叫醒睡眼惺忪地爬起来,欣赏完了这场令人心碎的表演。费德勒很不在状态,输得令人扼腕。

就这样带着郁闷的情绪过了两天,直到化悲伤为灵感,写完了这篇关于费德勒的文章。想到即将赚到的稿费,心头的创伤总算平复了一些。

这就是写作这个行当的最大好处吧,高潮也好,低谷也罢,什么都不会浪费,连糟糕的情绪都可以拿来赚点小钱。

欢迎欣赏:抱一根最粗的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