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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宁平安 |
分类: 情感拙作 |
1988年3月13日,四川石棉县海子山突然发生山林火灾,为了扑灭山火,挽救山村,保护电视地面卫星接收站的安全而英勇牺牲的少年,赖宁。
今天突然想起这个人。国家开始宣传他的时候,我正上小学。当时似乎每个周的班会,老师每天上课都会讲赖宁精神,当时我亲身体验的有关赖宁的活动有:赖宁精神入队活动,赖宁精神主题班会,赖宁精神的宣传册,赖宁精神专题新闻,赖宁精神黑板报,赖宁精神诗歌朗诵会……还记得当年班里会选出几个声音好听的学生,声泪俱下的朗诵与赖宁有关的诗歌,引得我们下面的一群小不点也跟着嚎啕……
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在那个诗歌朗诵会上,我就是哭不出来,不知道是为什么。当时的老师还质问我为什么不哭,要求回去写朗诵会感想的时候,老爸很聪明的给我支招,说我可以说:“眼泪都流到了心里(还是肚子里?我记不清楚了)”。当时特别感激老爹的睿智,因为在写感言的时候,是一定要有那么几句诸如“热泪盈眶”“满眼泪光”“泪流满面”之类的词汇表达心迹的,当时的我又特特别别的诚实,没哭就是没哭,所以才闹出了那样一出戏。真是难为了老爸。估计这句“眼泪都流到了心里”灵感来源是“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咽”吧。当然,这是玩笑话。
但是,赖宁的故事,却因为我当时的不从众而被我牢牢的记了下来。我在想一个问题,赖宁的亲戚们也会感动吗?为什么他的亲戚是号啕大哭,而我们只是流眼泪?为什么在我们学习赖宁精神之后,父母们亲自送自己小孩上学的突然增加,妈妈为什么会更加强调我的交通安全问题?电视地面卫星接收站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当时的社会,这些都属于不可以表露出的。因为这个存在一个“政治觉悟”问题。
刚才,我想到一个问题,救火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拯救山村,是为了拯救电视地面卫星接收站?是为了拯救国家财产?还是为了拯救人?
人创造了山村,人创造了电视地面卫星接收站,人创造了国家财产,人都死了,那些财产又有什么用呢?更何况是一个如此优秀的“英雄少年”。如果他活着,读了大学,依靠他的努力钻研精神,可以创造多少个他救下来的国家财产?那么,他为什么一次次的冲入火场,最后葬身于火灾之中呢?
冲动!少年的不冷静。甚至说是缺乏面对灾难的自我保护和策略教育。他不理解人的生命的可贵,在冲动的刺激下,忘记了保护自身。
不知道现在的小学教育是怎样的,对于一个成年人,特别是“解放了思想”的成年人,我真不希望这种教育方式重新出现。对于一个孩子,可能意识不到遇到灾难应该拯救什么,消防队员在冲进火场的时候,首先搜寻的,绝对不是什么国家财产,搜索的是人!如果一个成年人,冲进火场,搜寻的也一定是人,特别是孩子!而一个孩子,却……
我想,现在,不会有很多人还记得赖宁是谁了吧。估计比我再小上几岁的,都不晓得赖宁李宁王宁到底谁是谁了。
重新思考。
首先:国家财产,是用纳税人的钱聚合而成的,私有财产,也是纳税人创造而成的,只是一个是为公共使用而存在,一个是私人使用而存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保护私人财产都同样都重要,都应该得到保护。不能把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价值打上等级的标签。
第二,保护财产,首先要建立在保护生命的基础上,因为是生命创造了财富,生命都没有了,财产有什么用?生命才是最重要的财产。
第三,要知道该如何保护自身的安全,知道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围内救灾,超过了自己的能力范围——尤其是小孩子,他的英雄事迹又有多大意义呢?大家会不会想到一些后果:
不会水的孩子,为了表达自己的英雄精神,跳下湍急的河水里救另一个孩子,后果……
本来孩子就跑的慢,见到另一个孩子在马路上没看到急驰过来的汽车,冲上前去,后果……
一个孩子为了国家的财产,跳进洪水里,冲进火堆里,后果……
他们可能年龄各异,性别各异,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点:没有生存经验,没有力量。
或许,这样的孩子会得到一个英雄少年称号,家人会得到尊重;可能,会受到社会的广泛学习和赞扬;但是,一个未成年人,他们的监护人会怎么想呢?会感动于孩子的精神事迹吗?当他的监护人去领取死去的孩子的荣誉的时候,他的心灵感受,是摧残?还是荣耀?手里拿到的,是证书?还是遗物?是奖杯?还是墓碑?而且,荣誉还接踵而至,排山倒海!……
我见过一个在一场灾难中死去儿子的母亲说过的一句话:“我特别害怕叫我去做报告,每次作报告,我的心都会碎一次,多希望那一天我严厉一点不让他出门!我多希望那天我能和他一起出去!我多希望那天死去的是我!我都40多岁了!我以后不可能再享受天伦之乐了!他的房间,我到现在也不敢进去!老天啊,你为什么还不让我去死,老天啊,求求你让我儿子回来吧……”
这段话,让我看得汗毛倒竖!而在宣教篇里,这些却是被剪辑掉的。
哎!
- 社会加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教育
- 让孩子们知道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绝对比财产要重要!
- 遇到灾难,未成年人,请你们到安全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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