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起源于一个流传的帖子,业内很多朋友询问我说,“原来盛世骄阳是你们网尚文化员工办的呀”,我说是的。
这个话题,原本是不想提起,毕竟作为离开公司的同事们,虽然他们有自己选择职业道路的权力和自由,但毕竟我们不在一个目标之下做事了,无论是惋惜和留恋,都没有什么意义。
但是盛世骄阳的话题又如此不可避免,且无论徐蕾蕾还是其他其他管理层,我们在网尚文化时期都有很好的协作和友谊,查文毅曾在相当一段时期还是我的直接上司,而其他一些同事更是曾和我一个部门,情同手足。所以,还是说几句吧。
数字娱乐产业是当前最具有发展速度和未来潜力的领域,和平年代的泛娱乐化创造了丰厚的商业回报。网尚文化就像数字娱乐产业的黄埔军校,无论是从产业理论上,还是人才培养上,都为业内做了很多输出贡献。很多同事在网尚文化工作和学习一段时间,就会发现这个产业较低的投资门槛和高额的回报率,继而选择创业。
这里面,包括有“中国维权第一人”的前深圳公司同事李智勇,他选择了成为网尚文化的代理商,目前业务已经覆盖4个省;
这里面,包括有“新媒体知识产权法律专家”的前法务部总监姚克枫,他选择了成立律师事务所,专业代理网尚文化的维权业务,并为包括优酷等同业做法律顾问;
这里面,包括有在乐视网工作的刘晓庆、在优朋普乐工作的郝侠、在.......
这里面,也包括盛世骄阳,选择了徐蕾蕾所熟悉的节目版权分销业务。
业内朋友最关心的,就是“盛世骄阳是不是模仿网尚文化?是不是有竞争关系?”等等,其实这个答案很清楚:
网尚文化2004年作为中国第一个创立并发展数字娱乐产业的企业,致力于影视娱乐内容的数字发行领域,主营业务涵盖几乎所有数字发行等领域,包括
1
协助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并结合海外内容商从根本上解决网吧影视服务问题的数字发行平台业务;
2
自主开发并获得多项专利的iWatch爱看、eWatch易看、Ukan等数字娱乐消费品业务;
3 获得国家电影院批准的数字电影院线业务;
4
获得国家版权局高度认可,身兼中国音像协会反盗版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的全国打击影视盗版、维护知识产权业务;
5 获得主管部门批准的网吧等场所向文化产业升级的视听馆业务;
6 全球首创的网尚世界数字电影文化博览园业务;
7 针对手机和其他数字终端的影视点播mWatch业务;
8 面向酒店、校园、图书馆、社区等综合场所提供影视点播业务 等等均已经构建了成熟的业务线。
9 网尚文化唯一不涉足的,就是免费的在线点播业务。
网尚文化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和业内企业不存在任何竞争关系。相反,如优酷、土豆、迅雷、酷6等等同业,都是相当紧密的合作伙伴。
盛世骄阳作为坚持正版的企业,自然,也将是同业的伙伴。而所有这些同事,过去、现在和将来,也都将是朋友。
网尚文化过去、现在和将来,也都继续支持所有愿意投身数字娱乐产业、坚持正版合法经营理念的个人和组织创业,共同繁荣数字文化产业。
为此,网尚文化还特别筹备建立数字文化学院,成规模的培训有意从业于数字文化产业的人士,为行业源源不断输送合格的人才。
另外,网尚文化成立的数字文化研究院,也欢迎业内企业、专家、机构参与,共同打造属于我们产业的咨询研究机构。
最后,祝盛世骄阳的老同事们,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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