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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甜度有点高,不过看着挺抒情的,我觉得很对心境。
圣诞节出去吃饭,有个朋友第一次见,她送了我一盒如上图这样的巧克力。我跟张弛同学闲聊的时候不经意提了一句,他问我是什么巧克力,我当时正在同时做着好几件事情,八只爪子都派上用场还不够,就胡乱说盒子上的字母是花体,我不认识,一边有对有错地念了一下,两天之后就收到他发来的这张照片,问:是不是这个?——我真是太感动了,一句无心的话,俺们家小孩这样当真,我马上回他邮件,我写道:“你真是你妈的好孩子!”——我是想写“你真是他妈的好孩子”,但在这里“你妈”比“他妈”还多了一层双关的意思哩。
在网上看见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基本完成,子女“常回家看看”己写入修正草案。有网友提出问题:每月回几次算“常”?低于几次就违法?违法如何惩罚?网友发表评论说:政府越来越多地干预私人生活,将来会不会出夫妻恩爱法?预测一下细则和罚则……
我认为立法是件严肃的事,有些不属法律管辖的范畴,或者说法律不能精准地去管辖的范畴,最好慎重立法,不然会闹笑话。我在评论中这样写道:我就对我小孩说,我老了你不用来孝敬我,逢年过节不用专门来看我,高兴就来,不高兴就别来,这个可以立法么?
我希望我的小孩生活得自在快乐,不希望他因为我而背负那么多的责任和道义。本来就是俺强行带他来这个世界参观游览的,事先根本没有征求过他本人的意见,人家赏脸来了却说要收门票,还要收城市增容费,还要收名胜古迹维护费,还要收生态环境保护费,还要带人家购物,还要人家逛夜店K歌,还要人家做SPA,还要人家去卡西诺,还要人家刷银行卡……我觉得这不不不不太合适吧。别人对小孩有要求我管不着,我自己对自己的小孩没要求,这总归别人管不着了吧?
张弛同学倒是说了:“我是要和你相依为命的。”——原话啊,哈哈,居然还用了“相依为命”这样一个好久没看见过的词。他还用上海话写道:“阿拉是侬小呢子。”(这句话懂上海话的读出来,不懂的就当是爪哇语好了)
我觉得他真像女儿一样好,老话说女儿是妈的小棉袄(读脑),俺们孩子也是他妈的小棉脑。
说了自己孩子,再说说人家孩子。某天我车限号搭苗老师的车,忘了他说在电视里看见哪个明星了,他这样说:“她真是丑,丑得无地自容。我也无地自容。”我说:“她丑你无地自容干吗?”他说:“她丑得无地自容,我正好在电视里看见了,也跟着无地自容。”
今天上街,看见一个人开一辆银灰色的汽车,车牌里竟然有2B,而且字母B还像是涂改过的,他当自己是铅笔吗?或者当自己是……真不知是谁家的孩子,让我无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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