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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和维修方扯皮 为啥停了原本正常运行的电梯?

(2016-03-08 09: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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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我吐槽:从3月1日我家电梯停了,我是交了物业费的,为什么停我家的电梯?什么时候能恢复正常?

“提起几十斤重的东西,从负2楼到5楼,还爬了3趟,真的是累得遭不住。”3月7日,家住成都滨江东路某小区的冯先生向“我的新闻”吐槽自己有电梯不能乘的遭遇。

2013年,该小区电梯进行过维修,由于二单元电梯的56000元改造费迟迟没有付款,电梯公司在3月1日将这台电梯关了。

为何一笔改造费拖了3年?小区物业公司称,这笔费用有一部分是来自住房维修金,由于电梯公司未提供完整的资料,住房维修金办不下来,这才一拖再拖。而电梯公司也在喊冤:“资料已经提供了。”

电梯被停

业主提重物上楼3趟

7日下午2点过,刚从老家回成都的冯先生,准备将一大堆“特产”拿回家。在负2楼停好车,他却发现,唯一的一部电梯不能使用了。家住5楼的他无奈只能选择爬楼梯。从负2楼到5楼,冯先生一个人跑了3趟,才把数十斤重的东西搬回家。

原本以为是电梯坏了,而一楼电梯口贴着的通知,却让冯先生觉得委屈。“电梯是好的,只是因为电梯公司和物业公司之间扯皮,电梯公司才把电梯关了的。”冯先生向“我的新闻”抱怨。

原来,冯先生所在单元的电梯,从3月1日就停运了,该单元有7层,“我们年轻人提点东西上楼,中途都要歇好多次,更别说家里有老年人的,太不方便了。”看着通知上的“电梯正常使用及运行时间另行通知”,冯先生无奈地摇摇头。

两张通知

电梯方和物业方“扯皮”

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该小区。小区总共4个单元,除了冯先生所说的2单元的电梯,其他8台电梯都在正常运行。

在2单元一楼的电梯门上,贴着两张通知。左边那张是电梯公司在3月1日贴上的,上面写着此前该公司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的《电梯改造合同》,改造已完成,但物业公司还拖欠这台电梯的56000元改造费没有付。“为维护合法权益,我司暂停本项目所有电梯的使用(包括临时使用)和运行。”

另一张公告,则是物业公司在3月2日的回应,并呼吁业主一同声讨电梯公司执意关电梯的行为。

“无论怎样,是电梯公司和物业公司之间的事情,他们‘扯皮’,不能让我们业主来买单嘛。”冯先生说。

物业公司

电梯公司未提供完整资料

住房维修金办不下来

对此,小区物业公司经理孙文华坦言很头疼。他介绍,在2013年7月,由物业公司与业委会找到的这家电梯公司签订《电梯改造合同》,对小区内9部电梯进行改造。

“其他单元的电梯维修费用全部从住房维修资金出,但2单元因为住房维修资金不够,申请时被暂停了。”孙文华说,这 56000 元改造费,有41000 元来自住房维修资金。“这笔费用需要由银行进行收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向房管局申请,但因电梯公司未提供完整的资料,导致银行方无法开展收方、审计工作。”

小区业委会主任田文浩也持相同说法,“只要他们提供了资料,41000元住房维修金申请下来,剩下的15000元我们马上一并付给他们。”

电梯公司

已多次提供相关资料

停电梯实属无奈

记者联系上电梯公司相关负责人张杰。对于停电梯,他坦言是无奈之举,“改造完3年了,他们(物业公司)一直不履行合同,我们一分钱没收到,(关电梯)也是没有办法。”

针对物业公司所说的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情况,张杰表示,已经多次提供资料。他认为,合同是和物业公司签的,付款方是物业公司,他们应得的56000元费用,“肯定是找物业公司要。”

律师说法

电梯公司无权关停电梯

业主若遭受损失可要求赔偿

四川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毅认为,只有电梯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能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电梯的关停,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小区交付使用后,包括电梯在内,其公用设备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因此,电梯公司无权关停电梯并影响电梯使用。

曹毅表示,电梯公司完全可以通过打民事官司的途径要回自己的欠款,不能关停电梯。在电梯停运期间,业主因此遭受巨大损失,业主可保留好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电梯公司赔偿。华西都市报记者吴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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