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年收入5万 可申请经适房
(2009-12-29 02: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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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跟踪服务 保障到户,聚焦成都住房保障”
家庭年收入5万 可申请经适房
明年元旦起,成都市调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门槛,同时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每平方米提高2元
成都市将再次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让以前的“夹心层”家庭,通过政府保障解决住房问题。昨日,成都市房管局发布住保新政,成都市经济适用房“门槛”从4万元调整至5万元元,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标准每平方米提高2元,该住房保障新政将在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
关键词:经适房
经适房申请门槛调至5万元
“目前,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准入门槛是家庭年收入4万元,该标准是2006年根据当年商品住房平均价格并结合人均可支配收入测定的。此次的扩面将准入门槛调整到5万元,将让这一部分无力购买商品房,又不够资格购买经适房的夹心层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的燃眉之急。”据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商品住房价格一定幅度上涨,对于经济适用住房准入门槛的调整是必要的。
据了解,
成都此次大规模调整住房保障范围,此举走在了全国前列。客观上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供需关系的缓解、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将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名年计划新增2000套经适房
针对廉租住房和经适房建设,成都市也明确时限,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初步确定,2010年中心城区廉租住房计划新增建设2000套房源;经济适用住房按照“按需建设,应享尽享”的原则组织实施,2010年计划新增2000套建设规模,以期2012年推出新的房源。
根据统计,
从2000年至今,成都中心城区共有5万多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住房制度解决了住房问题,其中通过旧城改造等方式解决27000多户;8805户低收入家庭住进了经济适用住房;7600户已经或即将搬进限价房。总计7万多户,约占五城区总户数的10%。
关键词:租金补贴
补贴标准分别上浮2元/平方米
2006年成都公共住房制度出台以后,在全国首创了租金补贴梯度递减模式,按照其承租面积,发放不同等级的租金补贴。随着近几年成都社会经济水平发展及房价的上涨,
房屋租金价格水平也处于上升趋势中。根据成都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2009年3季度成都市房屋租赁市场数据分析报告》对市中心城区第三季度住宅租金水平的调研结果:目前,市中心城区多层住宅平均租金水平为13.34元/平方米、电梯公寓平均租金水平为17.72元/平方米。相关负责人坦言,“从这组数据不难看出,以现行的租赁补贴标准来看,低收入家庭为了在市场上能够租住房屋,必须增加其住房消费支出。
为此,参照中心城区多层住宅平均租金水平,适当调高了现行的租赁补贴标准,分别上浮2元/平方米。具体来说,将低保家庭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由现行的12元/平方米上调至14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由现行的7元/平方米、8元/平方米、9元/平方米调整为9元/平方米、10元/平方米、11元/平方米。
低保家庭每月最多可领上千补贴
廉租保障主要通过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实现,实物配租对低收入家庭实行每月2.4/平方米的租金标准,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在此基础上还能享受20%-100%的租金减免。而在此轮租金补贴标准上调之后,对低保家庭基本实现了租金全额补贴,每月最多能够领到上千元住房补贴。
相关负责人举例说:以一个低保无房三口之家为例,按照现行的人均24平米的补贴上限计算的话,这个三口之家最多能享受到72平米的租金补贴,如果按照原来的补贴标准,这个三口之家每月可享受政府补贴864元,而在此次的廉租住房租金调整以后,这个三口之家能够每月领到1008元的租金补贴。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一、成都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下称五城区)内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
(一)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
(二)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另:在征地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或在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条件中的(一)、(二)条件者,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
二、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
(一)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标准。其中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收入为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在其他区(市)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二)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
(三)家庭成员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两年以上(含两年)。
(四)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申请材料及申请方式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最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一)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三)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
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一)家庭年收入在22000元以下的家庭;
(二)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三)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
申请材料及申请方式
申请人带身份证、户籍簿(含成员卡、登记卡)、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含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承租住房标准
实行租金补贴的最低收入、低收入家庭,其承租住房的面积控制标准为人均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以上,人均24平方米(含24平方米)以下。
租金补贴标准
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最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14元/平方米。
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
人均承租面积
16<r≤19平方米
19<r≤22平方米
22<r≤24平方米
(其中r是指人均承租面积)
补贴计算方式
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租金补贴金额按照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之差计算。计算公式为:
补贴金额=(家庭承租住房面积-家庭原有住房面积)×租金补贴标准
例一:低保三人无房户的申请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补贴金额=(60-0)×14=840(元)
例二:低收入三人户的申请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补贴金额=(60-20)×10=400(元)
咨询电话
锦江区房产管理局:电话:86763946
青羊区房产管理局:电话:87776578
金牛区房产管理局:电话:87571325
成华区房产管理局:电话:84399067
武侯区房产管理局:电话:85441659
高新区建设规划局:电话:85339227
记者 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