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说“美元”或“块”吗-Hoch(04)
(2022-04-04 20: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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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袁大头块归化异化 |
分类: 翻译杂谈 |
先讲一个美国律师的笑话。
一个肉贩冲进律师办公室,生气地斥问律师:“如果一条狗从我的店铺偷走一块肉,狗的主人是否应该赔偿?”
“当然,”律师答。
“那么,你的狗刚才从我的店铺里偷走了半块牛排,价值20美元。”
“知道了。现在,请你把另一半牛排扔给我的狗,这样正好抵充我们刚才谈话的律师费40美元。”
这个笑话之所以成立,在于场景的设定,这番话不是在肉摊上说的,而是在律师办公室说的。在肉摊上说,律师不能收费,因为不构成法律咨询服务,但律师很有可能说:“你跟狗较什么劲,它又不懂法”;而在律师办公室里,肉贩前来问问题就是进行法律咨询,要按钟点收费。
但笑过之后,你有没有觉得有哪个地方不对劲吗?或许除了我,没有人注意。
算了,我还是说吧。尽管绝大多数人知道之后的反应是“这个……”。
见怪不怪但需要思考的是:美国人在说话时会称自己的货币为“美元”吗?
有人不以为然,那不到处都在说“美元”吗?怎么就不能说了?听我细细道来。如果不是美国人,美国之外的人,说起某商品的价格时,会说是多少美元,或者文章或新闻报道说起美国某个公司时,称其销售额达到多少美元,这些都是可以的。但美国人自己不会说多少“美元”,就像中国人说到钱时不会带着“人民币”一样。有人到商店里买东西时会问“这西瓜一斤多少元人民币”吗?除非有人在开玩笑,即使宋丹丹演小品也只是说“再聊10块钱的”,而不是说“再聊10块人民币的”。
那么,放到翻译上,就分成了两种情境:对话或非对话。
为了让非美国人明白,不是对话时,不管是不是美国人写或评论的,都会译为“美元”。这个容易理解。
我的重点是要强调对话时的翻译。它也分是否是美国人的对话,继而又分为三种情况。中国人之间说话,不论在中国,还是在美国或其他国家,可以译为“我花了多少美元”等等,因为中国人确实想要表达的是“美元”,而不仅仅是“元”。若是一个中国人跟一个美国人谈论价格,可以将中国人的话译成“美元”,而把美国人的话分成两种情况来译,美国人说英语时是“元”,若是用汉语对话,美国人完全可以用“美元”回答中国人。但若是两个美国人说起dollar或buck,那肯定是“元”。比如下面这个对话:
- Sixty dollars each for empty barrels? (p202)
- 没错,每个价值六十块,那一车预计装了两百个酒桶。也就是一万两干美元。
- 一个空酒桶能值六十块?(p280)
那统一译成“块”可不可以?这就涉及到翻译的归化和异化的问题。因为“块”的中国味道太浓了,容易让人想到宋丹丹或袁大头。这就好比将local
sawbones
“块”相当于“圆”,我没有考证,但想必“块”作为衡量货币的数量单位始于银元。1889年,两广总督张之洞奏请在广东开铸新式银元,即龙洋,这是比较早的,后来有袁大头,再后来还有孙小头。比如鲁迅的月工资是280块大洋。
因此,“块”不足取。
同理,美国人之间也不会说“美分”。比如:
"That's sixty cents,”Bonnie Pratt told me as she finished counting the words. (p216)
有译者译为:
“六美分。”邦妮·普拉蒂数完字数,告诉我价钱,…… (p300)
且不说将60译成6,让人徒生美国人在报纸上发个小广告如此便宜之感,美国人也是不会说“美分”的。
有人说那要译成“6毛”不就对了。额度上是对的,但“毛”这个货币单位同样有很浓的中国特色,因为自宋代起,人称小钱为“毛钱”,后来逐渐特指“角”。如果上述译者译为“6角”,只能说不算错。但最好是译“60分”,因为英文原文就是如此,译者没有必要改成自己习惯的表述。
毛、块都是中国人对货币的俗称。读到这里,正在翻译的朋友会不会立马检查一下自己译文里的“美元”“美分”,抑或是“块”“毛”呢?
编辑亦当自检。
Notes:
1. More Things Impossible - The Second Casebook of Dr. Sam Hawthorne, Edward D. Hoch
2. 《不可能犯罪诊断书》II,吴非、姚向辉译,吉林出版集团,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