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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校花者未必付出代价最大-行为经济学随想(2)

(2017-10-18 07:23:20)
标签:

行为经济学

诺贝尔奖

校花

拍卖

分类: 翻译杂谈

  行为经济学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又是一阵行为经济学热。尤其是业内专家学者一时鼓燥不已。

  近日看北大的何帆教授写的文章,说是“那个把校花娶走的哥们,一定是付出代价最高的。”似乎不敢苟同。

  首先,校花不是拍卖品,不会走拍卖流程,自然不会是价高者得。若如此,校花岂不是全成了富翁的金丝雀?按照某教授的解决方案,一村的穷人岂不只娶一个有钱人看不上眼的歪瓜劣枣的媳妇?甚至连一个都摊不上。剥夺穷人的繁衍权是消灭穷人的和平方式之一,所谓穷不过三代,现在是一代不代了,但前提是女人可以拍卖。

  其次,估计何教授在争取校花方面有所失意,因此,暴露出些许醋意和幸灾乐祸。“许多年过去了,娶走校花的兄弟,你过得还好吗?内心的苍凉和失落,要不要找个人诉说?”俨然有一种“幸亏......”之感。我又仿佛看到歌星在台上与粉丝互动,势必掀起一股讨伐娶走校花之人的热浪。其实,娶走校花的人一定有其某方面的强项,之后的生活未必是“高处不胜寒”,这是另外一个问题,需要另开论坛灌水。

  再次,校花是有选择权的,或者说是有其自主择偶意志的,不是一个花瓶,没有大脑,没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完全跟着价格走,完全不由自主。因此,你可能付出的代价很大,但未必能得到,本姑娘就是看不上你,怎么了?追求不成,泼硫酸毁其容者有之。这种丧心病狂之人一定要用硫酸毁其容再砍头。

  再其次,得到校花的人未必付出很大的代价,有时候只需耍点小聪明,各位看官且看这一幕悲喜剧:

  今天,我们班最美女同学结婚了!

  想当初,我追了她三年,有一天她给我发了一句英文:

  If you never abandon, I will in life and death.

  我英语不行,就找同桌翻译,同桌说是:

  要不你离开我,要不我和你同归于尽!

  我当时就伤心欲绝,从此以后再没有联系她。直到今天,婚礼现场巨大的银屏上又打出了那段英文,要命的是,今天我才知道那句话是:

  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而新郎就是当年给我翻译的那位同桌!

  ......

  作者最后怪自己的英文不行,会几个英文单词的排列组合就娶走了校花,新郎付出的代价不大,损失大的是作者,“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再再其次,有看官会说上述故事那是段子,不是真事。那好吧,我说自己,总是真事吧。

  88年毕业那会,工资还不到100,我结婚那会儿口袋里装着30几块钱,就去接媳妇了,一切从简。媳妇不仅是班花、校花,在当地也挺出色。所以,每当媳妇抱怨,我会听到其中一句是:谁跟我这么傻?

  为了切题,我只能说:据说媳妇那时的追求者众。所谓穷小子走桃花运,娶了个好媳妇,说的就是我了。这些年把我饲养得挺好的,风风雨雨的,任由我折腾,我庆幸自己找了她。所以,我一直在奋斗,哈哈,原因之一,原因之一。

   

  后记

  今天早晨6点来钟,收到Why Smart People Make Big Money Mistakes作者之一的Gary Belsky的电子邮件,需要回复,我就起床写邮件。发走之后,我想出去走走,发现有小雨。于是想起写篇博文吧。我正在写时,媳妇也起来了,跟我商量要给我换一整墙大的书橱,我点头表示同意,手指还不停地击打着键盘。(结婚这些年,我一直保持穷书生的本色,除攒了一堆书外,没挣多少银子。书多得堆在屋里,需要整理。)还说要买个衣橱,也放在书房里,我一犹豫,她说颜色跟我的新书橱相配,之后说还要整理阳台,我的两台老电视机放在阳台当花盆台子了,说是要卖掉,随她吧,小事,我不能断了思路。

  之后,我听到她做饭的动静,我要先洗漱,再准备吃饭。

  今天是2017年10月18日,过会要看NBA,常规赛开幕战,骑士V凯尔特人,各为其主的前战友开撕,我得look look,我更爱公开、公平竞技的NBA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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