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黄延峰
黄延峰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16,013
  • 关注人气:294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青岛燃爆事件与“有意视而不见”

(2013-11-25 10:06:30)
标签:

青岛

中石化

管道

漏油

燃爆

分类: 黄蜂时评

  近日,青岛发生燃爆事件,死伤惨重,着实可怜。

  而对于企业在出现漏油之后,没有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疏散居民,我深感气愤。我不禁想起我不久前翻译出版的《盲目心理学》。我觉得这是典型的有意视而不见(Wilfull Blindness)。这种视而不见,不仅表现在企业,还表现在政府。企业要对自己的企业和产品安全负起责任,而当地政府要对居民的安全负起责任。

  我想事件的调查结果会证明这一点。

  在此,我把《盲目心理学》的引言贴出来,以引起人们的深思。

    书中提到与石油有关的案例有:英国石油公司德克萨斯炼油厂爆炸和深水地平线石油钻塔爆炸(9章)。

   本来我建议书名取作《你们瞎了吗?》现在我可以用这句话了:

  你眼瞎了吗

  良心何在?

  难道你们只会喝大酒,操小B吗?

    总不能说是境外反动势力策划的吧?

 

青岛燃爆事件与“有意视而不见”

空中看到的青岛燃爆黑烟


  2011年7月19日,阿德里安·桑德斯(Adrian Sanders)议员向詹姆斯·默多克和鲁伯特·默多克(James and Rupert Murdoch)提了一个问题,让他们二人无言以对。

  “你们知道‘视而不见’这个词吗?”

  我曾在自己的博客上写过这件事,文化、媒体、体育特别委员会认为,这个问题让默多克父子坐立不安。

  当我阅读安然公司前首席执行官、前董事长杰弗里·斯基林Jeffrey Skilling)和肯尼思·莱(Kenneth Lay)的庭审记录时,我的头脑中第一次产生了“故意视而不见”这个概念。在结案陈词中,法官西米恩·莱克Simeon Lake)就法律要点给陪审团做出了如下说明:

 

如果你发觉被告对那些原本对他来说显而易见的事情故意紧闭双眼的话,你就会发现被告早就知道真相。如果被告对于既存事实装瞎的话,就可以推定他是知情的。

 

莱克法官当时引用的是对视而不见的司法解释:如果你本来能够知晓某事,或是应当知晓某事,可是你却想方设法装作看不见,那你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本案中,斯基林和莱不但本来应当知晓,并且完全有机会知晓安然公司糟糕的经营状况。他们却声称对情况一概不知,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他们本应知情,所以他们罪责难逃。

 

青岛燃爆事件与“有意视而不见”
    一旦“故意视而不见”这个念头在我脑海中产生,我就开始到处观察它的身影。我在婚姻中看到了它的存在:为什么她对所有的出差从不打听?我也在医院里看到它的存在:为什么他会逃避体检?为什么他会开始吸烟?董事会的会议室里也充斥着视而不见:为什么从来没有人怀疑过那个注定要失败的交易呢?

当我向来自各种背景的朋友和同事们说到“故意视而不见”这一现象的时候,他们的眼睛为之一亮:对于我所谈论的,他们也深有同感。政客会回忆起他们通过的法规,其实当时他们就知道它根本不起作用。医生则描述他们会应患者的要求进行治疗,然而,病人得到的这些治疗却是不必要的。律师则详细地讲述他们如何费劲地忘记委托人不应与他们分享的信息,而由于公司错失明显的流行趋势,导致产品设计师大发脾气,他们发泄着心中怒火。当我向会计师和审计师谈论“故意视而不见”这一现象时,他们就会以神秘兮兮的口吻描述他们如何被客户道德伦理的灵活多变所同化,可是,公司的总经理却向我描述,即便在一个小企业,想要了解它的经营状况到底如何是多么地困难。几乎每个人都在谈论伊拉克战争和全球变暖:这都是政府铸就的大错,而造成它的原因,或者说使其恶化的原因是政府不愿意面对令人不安的现实。

“故意视而不见”开始为世人所知是在19世纪,当时是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提出来的。在里贾纳(Regina)诉斯利普(Sleep)一案中,一位法官做出了如下裁决:除非陪审团发现,被告要么知道财物来自于政府库存,要么“对事实装作看不见”,否则,他就不能被宣判犯下了侵占政府财物罪。从此之后,英国的司法机关就将“故意闭眼”的人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称为“默许”或“推定知情”(constructive knowledge)。随着时间的推移,又出现了大量其他的说法,如蓄意或故意忽视、有意逃避和故意漠视等。这些称谓有一个共同的理念:有机会获知,也有责任被告知,但两种责任都被逃避了。现在,这一法则最常用于洗钱和贩毒的案例:如果有人给你一大笔钱,托你捎带一个手提箱,那么,如果你不查验箱子里是什么,你就属于故意视而不见。

 青岛燃爆事件与“有意视而不见”

    对“故意视而不见”这一法律概念存在着一个最大的争议,就是它并没有表示“对于事实的回避是有意为之”这个含义。法律不关心你为什么一无所知,只关心你不知道这件事。而我感兴趣的是我们为什么要选择被蒙在鼓里。是什么力量在发挥作用,使得我们可以无视迫在眉睫的巨大威胁呢?是什么阻碍了我们看到隐瞒消息使消息变的更具破坏力,从而让我们变得更加容易受到它的攻击呢?在经历了重大失败或灾难之后,为什么总会有人站出来说他们看到了危险,也发出了风险提示,但是,他们的警告却被人置若罔闻呢?作为个人、公司和国家,为什么我们特别习惯于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并且狂喊道:我们怎么可能会视而不见到如此地步?

我对“故意视而不见”的产生原因和表现形式进行了调查,从我们的日常生活一直观察到跨国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室,随着调查的进行,我将自己的考察范围进行了限定,仅仅考察公司这个领域,因为这里不缺少资料。但是,有一个正在影响我们视而不见的根源在于生活和工作的人为分隔,这让我受到了不小的打击。每个公司的员工都是个体的集合体,这些人在被雇用之前其行为和习惯都表现得很好。无论是作为一个个体,还是处于团队之中,个人都容易感染视而不见的毛病。让一个企业与众不同的纯粹就是员工的视而不见所能造成损害程度的大小。

个人也好,集体也罢,视而不见不是受到单一因素的驱使,而是受多重因素的影响。人类有一个共同的现象,那就是我们会屈服,不管面对的是大事还是小事。我们无法注意和获知所有的事情,因为我们大脑的认知能力有限,仅仅这一点就让我们不能了解一切。这意味着我们必须要对吸收的东西加以过滤或编辑。因此,是让其通过,还是忽略它的存在,我们的选择就成了关键。我们多半会接受那些让我们自己感觉良好的信息,而对动摇我们脆弱的自负和最重要信仰的信息,我们会很随便地加以过滤。爱情是盲目的,这句话是老生常谈了,众所周知,但有一点并不明显,那就是有多少征兆它可以忽略。思想观念非常强势地隐藏了那些对于未被迷惑的头脑来说明显的、危险的或荒唐的东西,以及大量关于我们如何生活,甚至我们在哪里生活的信息,从而让我们受到蒙蔽。害怕冲突、害怕改变致使我们闭塞视听。对于服从和顺应的无意识冲动(以及更多否定的冲动)使我们免于正面冲突,而从众的心理又给我们的懒惰提供了一个令人舒适的借口。金钱也有让我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力量,甚至是对于“更佳的自我”也不例外。

当然,故意视而不见并非总是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当我们看不到真丝领带上的污渍、女友脸上长的粉刺或者邻居的邋遢时,这种视而不见就会对我们的社会交往起到润滑剂的作用。对政治分歧的不予理会则可以营造平静的工作氛围。在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时,视而不见会给人以积极的帮助。在伦敦大轰炸其间,相比面对一个恐怖的未来认命了,不如跳舞和参加晚会这种方式更能鼓舞人们的士气。正因为不必每天面对人类必死的命运,我们才能保持乐观和生活的劲头,就如同威拉德·帕克医院里住院的孩子们一样。

 

青岛燃爆事件与“有意视而不见”

 

或许正是视而不见这种纯粹的实用性吸引了我们,让我们首先养成了习惯。它似乎无伤大雅,并且感觉还有效率。但是,导致我们看不清世界真实面目的作用机制也会置我们于险地。忍受着父母的虐待而长大的孩子在成人之后会感到疯狂、迷惑和焦躁不安,因为他们生活的现实一直在被人否定。由于拒绝观察那些改变他们理论的数据和事件,理论家们注定要与时代脱节。骗子大行其道,乃是因为他们利用了我们的渴望,使我们对有可能让他们骗人的伎俩大白于天下的问题“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如果公司到处是唯唯诺诺的员工,等于是提高了公司的风险级别,而且会超过了他们能够挽救公司的能力。如果这些危险一直不能被人公开承认,它们就会变得越来越强大,并且越来越危险。

故意视而不见虽然十分普遍,但它并不是不可避免的。在本书出现的最鼓舞人心的一些人就有这个勇气去关注,而且有坚定的决心去观察。这正是他们能够做出非凡成绩的原因所在。他们并不是特别地知识渊博,也不是位高权重,更没有天赋异禀。他们不是英雄豪杰,他们是人。但是,他们有勇气直面现实的行为揭示了故意视而不见的一个核心事实:当视而不见实际上让我们变得行动不便、易受伤害和软弱无力的时候,我们却在想当然地认为这会让我们平安无事。但是,只要我们敢于面对现实和恐惧,我们就会获得真正的力量,释放出我们寻求改变的能量。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后一篇:跑出你人生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