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业务中存在的门槛过高、费用过杂、风险较大等问题正严重阻碍着国内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发展,而种种问题的根源均在于个人信用的缺乏。
缺乏个人资信——门槛抬高
个人贷款已成为各家银行争夺的重要市场。为了在市场上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商业银行纷纷放宽个人消费信贷的条件,如住房按揭贷款成数曾经从7成降至8成、9成,上海等少数城市曾实行零首付。由于央行关注到商业银行追求市场份额与其控制市场风险的能力出现了脱节,2001年6月,明令各商业银行不得发放“零首付”住房贷款和不问用途的个人综合授信贷款。
在国外,由于银行有一套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可以准确地判断对某人是否放贷,住房按揭早就实现了真正的“零首付”。
个人信用评价体系的缺乏,一方面迫使银行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物或担保人;另一方面借款申请人又对此要求无可奈何。一般来讲,银行需要每一笔贷款都有一个风险防范,对担保人和抵押都有要求。即便人民银行没有作出强制要求,为降低贷款风险,强化申请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审批条件等措施都是必然的。“零首付”是没有出路的。
缺乏个人资信——费用增加
常常有朋友抱怨个人贷款费用太高。比如一笔抵押贷款,就要支付物业评估费、合同公证费、登记费,有时银行还要求律师见证,这样还要支出一笔律师费。
现实客观情况是,在缺乏个人资信信息的环境中,由于银行对个人客户的信用状况无法把握,通常只能接受抵押或质押贷款申请。抵押贷款就必需通过评估以确定抵押物的价值;通过公证防止可能的欺诈(在少数地方,公证是抵押登记的前提条件);通过抵押登记使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几项费用,一项都不能少。尽管如此,放款银行还要承担借款人违约的风险。
某商业银行个人金融部负责人认为,在现实社会信用环境和法制环境中,目前个人贷款所要支付的费用基本是刚性的。在信用放款情况下,银行与借款人签妥借款合同,即可立刻放款。无疑,这样贷款费用将是最低的。显然,是个人资信缺乏使贷款费用增加。
缺乏个人资信——银行承受更大风险
1998年以来,各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发展迅速,近年来更呈加速之势。但与此同时,个人贷款逾期的个案也在迅猛增加。据某银行深圳分行今年初的统计,该行1999年起发放现已形成逾期的贷款共计50笔,其中个人贷款就有38笔。个人逾期贷款个案的不断增加,已使该行不得不采取更谨慎的放款政策。
尽管目前个人逾期贷款在银行不良资产总额中所占比例较小,但是多数商业银行已尝到了苦头。例如,与企业贷款比较而言,由于没有个人的资信信息,其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更难预测;由于人员的流动性及其行为的多变,对个人的贷后管理更困难。个人贷款金额虽小,但一旦需通过诉讼催收,所费人力一点都不比企业贷款少,有时还要付出额外的精力去寻找被告应诉。此外,怎样处置抵押物问题,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个人房产抵押后还不起贷款,银行要费多大的工夫才将借款人扫地出门?
当前个人贷款业务既缺乏风险预测和预警机制,也缺乏必要的风险转移和补偿机制。
谁解信用难题
目前,只有上海在逐步建立个人信用资信体系,上海市政府曾把个人的资信调查业务列为为老百姓做的实事之一。在上海信用联合征信制度中,用户的信用报告包括:1.个人身份信息、职业、职称、最高学历;2.金融信息,含15个银行的信用卡透支和还款记录、个人贷款记录;3.个人特别记录,包括金融欺诈、特恶行为、行政处罚记录;4.信用查询记录,过高的查询频率表示你贷款频率过高。
参照别国的经验,一个完整的个人信用系统应该包括:个人基本资料、健康状况、社会背景、经济状况、信用记录、公用事业缴费情况、犯罪、诉讼等全面的信息。
表面看来,建立个人信用系统似乎是银行业面临的任务。但是,上述信息只由银行业采集显然是不够全面的。应当由银行、司法、税务、工商、保险等部门共同提供。在建立个人信用系统的过程中,政府的协调、推动作用是关键性的。
市场经济迅速发展,个人要投资、要置业、要贷款消费,人与银行之间需要发生信用关系。而没有信用制度,交易、合作中的问题就会层出不穷。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有完善的信用制度做保证,建立个人信用系统已迫在眉睫。
当然,对守信者的激励和对失信者的制裁,对于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更为重要的制度层面上的东西。为此,政府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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