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关门--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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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关门--找谁
没想到在媒体报导的事最近也发生在自己身上--还差一年的游泳卡作废了。
一年前,在朝阳区水星健身游泳馆办了一个两年会员卡,当时之所以舍弃单位免费的标池,图的就是这儿水温28度,虽然是25×15小池,但一般中午去,一甬道两三个人,少时一两个,也还行。
两年前,水星健身游泳馆与金梧桐宾馆签了租用合同,现在两家闹翻了,游泳馆说宾馆不按合同供暖,我们就不交费,宾馆说游泳馆欠费50万,我们就停暖,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就像有人挨了打,就说他骂我,我才打他的,而对方又说他打我,我才骂他的,究竟谁在前,谁为后,人证物证不好找,可能说不清。
但游泳馆与宾馆的问题不一样,双方完全可以坐下,以合同为依据,从时间上一步步往回推,倒底是欠费在先,还是不供暖在先,应该能弄清楚,但现在宾馆封了游泳馆,游泳馆的人都跑了,倒霉的是那一两千无辜的会员,其中还有许多刚办卡的。
现在20多天了,双方都无音信,会员只能在宾馆那儿先登个记···但有什么用呢?宾馆说,接下来他们打算自己经营泳池,但水星拿走了全部会员的资料和钱,他们只有拿回欠款后才能再考虑下一步···
坚持六七年的游泳现在一下停了,浑身别扭,回单位吧,冷就先凑合吧,但一打听游泳馆从7月就说要装修,可到现在也没动工,自然也不开。找其他地方吧,一远二貴,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
唉,像这种收会员钱,又卷款跑的事,在北京太多了,老百姓屡被欺骗,屡遭损失,真不明白了,这种事到底该谁管?到哪儿去说理?又由谁来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