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看电视,每每看到“咬破手指写血书”就觉得不可思议,平时经常啃手指头的自己,啃破手指的倒刺出血是时常发生的,那血好像没那么夸张吧?或是什么被冤杀的人临终前用手指蘸着血写下凶手的姓名,总觉得那人名字得短点,出的血不够多啊……
由于兔兔不能进食,口腔又需要清洁和喂药,那么针管就成了现在使用频率高于筷子的物什。一个清口腔,一个推药液,一个灌流食,三个针管各司其职。

去掉针头的针管还是安全的,但是有一只针管负责从生理盐水瓶抽盐水,那一枚针头是存在的。把盐水抽入针管,拔掉针头给兔兔清理口腔,这个动作每天要做三次,次次安全无误。要说马失前蹄,谁知道这个“丸丁格尔”她也失了前爪儿,在右手拿着针管准备往盐水瓶插针头的时候,怎么那么寸就插进自己左手的大拇指……
其实,小小的针头,小小的针眼儿,甚至都没想去拿个创可贴,用餐巾纸包了一下继续后面的操作,等给兔兔漱完口再一看——嬷嬷尼,怎么这么血腥啊?!抱住指头的至今依然白纸变红纸啊!
再之后,血还在积极地往外冒着,不得不用创可贴抵挡一下了,虽然连个伤口也没找着,确实也就是针眼儿那么大的洞,正在喷射着悲催的血啊……谁承想,创可贴也被血水印红,脑中闪过小时候电视剧的情节,这个流的血不仅够写一篇《长恨歌》,再喷射下去就够写《金庸全集》的了。要是用血写下杀人凶手的名字,一个连队都没有问题——哦不,这凶手就是,老丸自己……
罢了,有点小夸张,但是一针见血是见识到了,而且截止倒霉蛋儿老丸发稿时,血也止住了。

兔兔加油,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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