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一登陆BLOG就有一个留言:您好,您的作品在“首届动物与自然影像大赛”中被评选为入围奖……请入围奖获得者在收到筹委会留言后,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者email)将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于2007年8月1日0:00前提供给筹委会。
怪啊?什么时候参加过这个比赛了?怎么就入围了?
第一想法是:骗人的。一定是骗了地址、姓名还有身份证号做坏事。但是一查还真有这么个比赛,确实有许多作品获奖,自己是最末一等的“入围奖”,相传还有一份礼品。
第二想法是:搞错了。一定有什么地方弄错了,怎么稀里糊涂就参加了个摄影比赛还被确认“入围”?人家留了咨询电话,于是带着迷惑打了过去,接线的女士问的几个问题一个也没回答上来,自己问的几个问题也没得到答复,最想知道的是自己拿张照片被选上了,也没问出个结果。
想着有礼物,也确认了是个正式的活动,还是给组委会写了E-mail,写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和工作证号,想想这样也没什么损失吧?等着吧,要是真有这么一出,就快有份奖品了;如果是个骗子活动,也不会有什么隐患;如果是场误会,呵呵呵呵,那就和这篇BLOG主题对上啦!
另:同志们啊!本丸的蟹爪莲开花了!含泪奔走相告啊!终于有花骨朵买来后自主开花的了!真是莲宁居的镇宅宝花啊!名字都有个“莲”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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