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个离异女人为逃避前夫的纠缠,换工作到另外一个城市,结果前夫通过一些关系打听到她的新单位通信地址,每月发一张明信片给她,署名“你的前夫某某某”,造成她无法开始新生活。
对于她前夫这样的行为,怎么惩处?
九十年代还有这样一个案例,某办公楼每间办公室早上第一个开门上班的人都发现门缝下被塞了一封信,里面说某人的老婆曾经和谁谁谁谈恋爱如何如何,虽然后来查出发信人,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惩处的办法,相反的是,信中男主角因为信里的事被人笑话,后来被调换到和人打交道少的非领导岗位。
网络上的匿名攻击,其实就和以上这些例子一样,虽然都有署名或者被查出行为人,但是并没有什么好的惩处办法,有些事情,对于一部分群体的人来说是公知事件,而且即使后一案例能告对方侵犯隐私权,前一案例怎么告?
如果传统中类似这样的例子解决不了,那么换到网络上,实施网络实名制,也一样没办法。
对于她前夫这样的行为,怎么惩处?
九十年代还有这样一个案例,某办公楼每间办公室早上第一个开门上班的人都发现门缝下被塞了一封信,里面说某人的老婆曾经和谁谁谁谈恋爱如何如何,虽然后来查出发信人,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惩处的办法,相反的是,信中男主角因为信里的事被人笑话,后来被调换到和人打交道少的非领导岗位。
网络上的匿名攻击,其实就和以上这些例子一样,虽然都有署名或者被查出行为人,但是并没有什么好的惩处办法,有些事情,对于一部分群体的人来说是公知事件,而且即使后一案例能告对方侵犯隐私权,前一案例怎么告?
如果传统中类似这样的例子解决不了,那么换到网络上,实施网络实名制,也一样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