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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可以做怎样的广告服务?

(2006-06-27 14:48:13)
分类: 商务模式
相对其他网络服务,博客服务具有这样几个特点:
1.信息记名消费比例远高于新闻阅读,新闻阅读的信息消费基本是匿名的,记名消费对于广告发行非常重要;
2.信息消费不再遵循二八定律,而是遵循长尾定律;
3.因朋友而构成的作者、读者关系一般在相近的消费层次上。
针对这几个特点,我们可以有针对地设计广告产品。

今天早上心血来潮算了一下住处附近的公交候车亭广告发行情况,鸭子桥北里南向北方向车站,大约十几条公交线路,忙时平均每分钟六人离开,闲时平均每分钟一人,按早上六点到晚上九点、忙碌时段三小时计算,每天由此上车的人大约为1800人,这个车站离站乘客远大于进站乘客(马路对面车站相反),进站乘客相当于离站乘客数量三分之一,加起来,广告发布对象2700人,而且每天基本没啥变化。
公交车站广告价格是制作及发布价格每平方米120元(制作费一般不折扣),每月每平方米广告费500元(报价,可折扣),每块广告六平方米,每座候车亭有两块这样的广告,按广告费八折,半个月更新一次广告内容计算,一块候车亭广告的月费需要2400+1440=3840元,摊到每个发行对象身上,将近一块五毛钱,好贵啊。
同一块广告,看多了就疲劳了,但更新就意味着成本升高很多,半月更新一次的情况下制作费就已经相当于发布费用的60%了,而且车站候车人群消费重合度不高,等于是有很多广告费浪费掉了。

由于博客服务信息消费记名比例很高,因此我们可以甄别地区并按用户注册信息发行广告,比如说按年龄、职业或所属行业发行相应广告给用户。
无论二八定律,还是长尾定律,BSP都可以控制特定位置的广告显示的,所以这点对广告发行影响不大。
针对博客信息消费的朋友圈,可以推广互动广告(带评论区的,可供企业改进等)。

就按上面说的几个原则,我们可以设计一款这样的广告产品:品牌俱乐部。
博客自行由BSP提供的俱乐部中选择品牌添加到自己的品牌专区,每类只能选择不超过一种,并且要遵守俱乐部规定,比如不得在自己的博客里评价竞争品牌的产品或服务等。当有人访问博客站点时,顶部广告区根据读者的IP及注册信息有针对地发行属于博客品牌专区的广告。博客可以根据广告发行情况从厂商那儿获得优惠券或直接由网站获得虚拟货币(可用于网站其他产品的消费,比如虚拟形象或社区互动道具)。
举例来说,用户在碳酸饮料里选择了“可口可乐”,在手机里选择了“MOTO”,快餐里选择了“KFC”,一个北京的读者上来访问这个博客,站点,顶部可以播放三个品牌的优惠活动,但是如果一个小城市的用户上来访问,可能不播放KFC的。由于很多广告信息其实量很小,所以广告区已经完全可以展示这些信息了,不需要另页就可以显示完整。
用户登记地址后可获得实体的优惠券(或VIP卡),进行相关消费的时候可以获得优惠,而优惠券和卡都由BSP邮寄,根据用户响应情况等,BSP可获得相应档次广告收入。
这样的广告,由于对用户忠诚度的培养很好,互动广告使厂商能降低市场调查费用,所以对厂商的吸引力是巨大的,但对BSP的技术支持能力要求也是非常高的,所以只有有足够实力的BSP可以这样做,可以把很多竞争对手挡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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