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成品油“终于”调价了——这是对制度的挑战
(2009-09-01 2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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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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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决定,自9月2日零时起降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300元。对于近期有关油价到达调整的“窗口期”但并未调整的报道,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2个工作日变化超过4%”是调价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当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国内成品油价可能调整,也可能推迟调整。
随着国际油价近期创出新高,根据国家发改委5月份公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国内成品油价格在8月26日就已经到达调整的“时间窗口”,但近期确迟迟未作出调整。有媒体日前也作出预测,表示油价调整或将推迟至国庆节之后。有关专家和学者也纷纷质疑,国家并没有严格执行《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对此,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做出了解答。该负责人表示,《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但是,当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国内成品油价肯能调整,也可能推迟调整。"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是调整成品油价格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具体何时调整,要统筹考虑当时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形式、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等因素后慎重决定。
如果按照上述的说法,我想,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或许还少说了一条,那就是在两个必要条件达成之后,这个成品油价格可能调价也可能不调价。
从文字上面,完整的理解应该是:
1、当国际油价22个工作日(最好是注明中国的工作日,别赶上什么圣诞之类的,紧急调价时候说按照国外的工作日,那就麻烦了。)
2、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这里也需要注明,是分时价格还是每日平均价或者开盘、收盘价,我们可无法排除某些极端情况出现,中国民间认为必备条件不够,而发改委却弄个什么特定价格计算方法倒可能够了。)
当完全满足以上两点时候,发改委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第二天零时,成品油价格调整;
2、延迟个若干日、周,甚至是月再调整,反正没有硬性约束必须准时调整;
3、咱干脆就不调整了,不是说可相应调整嘛,又没说必须调整。
由此可见啊,这个5月公布的价格管理办法,对于享有最高解释权的中国发改委来说,不管怎么做,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的。
但是,问题却来了,我们必须知道,建立一种制度的目的最关键是减少各种摩擦成本。
建立制度的过程是漫长的,是花了极高的前期成本的,而摧毁一种制度则太简单不过了。
用伟大的中国文字去摧毁一种公信力,代价将会如何呢?社会学家们去考证吧!
By 逍遥狂客 2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