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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0003

(2008-11-04 13:08:02)
标签:

杂谈

分类: 读书

夫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

 

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

 

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夫解杂乱纷纠者不控拳,救斗者不搏,批亢捣虚,形格势禁,则自为解耳。今梁、赵相攻,轻兵锐卒必竭于外,老弱疲于内;子不若引兵疾走魏都,据其街路,冲其方虚,彼必释赵以自救:是我一举解赵之围而收弊于魏也。

 

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得人者兴,失人者崩。

 

恃德者昌,恃力者亡。

 

商鞅,卫鞅,公孙鞅,法家大器,秦孝公时候主事变法。

 

其政法在日后多有沿用,如苛刑峻法、罪责连坐、赏劳制逸、以县制而集权等等。

 

在司马光的文字中,似乎商鞅赖近臣而上位,虽天资过人却刻薄寡恩。

 

从实际情况来说,便是天子犯法当与庶民同罪,而其因太子之罪而移责于其师公子虔、公孙贾,若从权谋角度来说,这个移罪若由商鞅提议,而秦孝公决断,也不至于与太子结怨致日后“秦人攻商君,杀之,车裂以徇,尽灭其家。”

 

但如果从一个想真正做事强国的人的角度来说,他或许与后世的张居正一般“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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