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翻阅古老的《清实录光绪朝实录》这份文件的时候,总有一件事情蹦入眼帘,那就是这件云南会馆长班王福案。它貌似是涉滇人的第一案,也是一起涉及税务的经济案件。很有意思,我努力的找寻一些缘由,从一些个故纸堆中扒出真实的东西。
从史料中,你可以看到。当初朝廷是如何保护经商环境的。特别强调:商人漏税问题,应照例议罚。其肩挑贸易及眷属车辆。如查无应税货物。概不准留难扰累。著五城江南道各御史随时查察。可以说,制度严谨。
但是,当你翻阅旧时文件时,我们可以展现整个案件的情况。
云南会馆看馆人王福控告海巡到馆拿去武举人诸凤鸣等寄存羽凌一箱索罚600两之事件。
案例如下:光绪甲申岁末云南武举人诸凤鸣等来京会试,投宿云南会馆,卸车时行李内有白皮箱一只。且一并将箱子等物交与门房看管。四、五天后崇文门税务衙门来了十余人将王福并箱子一并拿去,到衙门内开验,发现该箱存羽凌十六匹。将王福交南城兵马司,后王福有病取保将王文传去看押,并责打过堂。诸凤鸣出场后说:王福与税务衙门通同作弊,令赔箱子。诸凤鸣托姓马的武举人到税务衙门,税务委员要求王福认或罚选一,在旁令王福画供后,罚银600两未交。由于诸凤鸣马姓等举人们已经出京,羽凌箱尚扣押在衙门处等待处理。
兵马司判决为:税务衙门海巡任福均供漏税羽凌系海巡在云南会馆拿护送税务衙门此事属实,该衙门罚款薄实系批罚银600两,查武举带羽凌箱进城并未报税务衙门,其未漏税无疑应行议罚除,应该交正税银19两2钱外仍照例罚银5倍,惟现在诸凤鸣等均已出京。如长班王福情愿代为具领,应将正罚各税如数缴清即将羽凌交王福等代为认领以便结案。如不愿意,则原货封存税务衙门,等诸凤鸣到京缴税认领。
崇文门税务衙门在崇文门门洞东侧,其监督隶属户部。主要征收运入北京货物的落地税和从价税。落地税为运入北京的货物,不论外国货或中国货,均征收从价的5%,外国人运入外国的布匹从价征5%。从北京运出的货物及运入货物中的日常必需品,如煤炭、大米、木柴、木炭等无税。该门洞每年征收税款10万左右,可称为内务府提款机,清朝和珅把持此衙门多达20年,号称鬼门关。满洲贵族崇彝曾在崇文门税关担任帮办委员,他在《道咸以来朝野杂记》一书中写道:“余充崇文门税关帮办委员,岁约可得四五千金。据云监督岁入亦不过数万金。彼时视此差遂为京官最优者。”而清朝一品大员的工资也不过一年180两银子再加上些小米。
南城兵马司主要负责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等事的衙门。
云南会馆提字为朱经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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