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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尊严何以羞见与多舛?---时政视点【152】

(2011-05-16 22:30:26)
标签:

法律尊严

羞见

多舛

活得更好

能否活着

醉酒入刑

底线

杂谈

分类: 时事杂评

     当下,没有任何两部法律法规的出台和执行如此惹人注目,那就是关于个人所得税和醉酒入刑的两个方面的“教义”。前者是为了平衡或者调节财富分配的问题,实质应该就是如何活得更好的问题;后者呢,似乎该是能否一视同仁、真正平等的问题,内里似乎也是关乎能否活着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简单一个起征点的变革不仅应该是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的客观、真实、本源的反映,更该是考虑地域差异、阶层差异、家庭差异等多重因素的收入影响因子在个体与共性、阶段与长远、全局与局域的衡量中的不同权重。其好其坏、叫好或者抱怨的有无都是必然的事,但如若在为收入而收入、为聚财而敛财、舍藏富于民而存储一堆没用的外汇数字的话,那在结果上也就必然涉及能否活得更好、更有尊严的问题。由此,当看到拍过脑门之后换来几十万条建议的时候,真的可以欣慰一下,看起来,事关腰包鼓与瘪的问题,大部分人的神经还都不是麻木的,无论建议对错。

    而至于“醉酒入刑”的问题,刚出台也同时在刚要拍手叫好的之下,热议就频频出现,这不能怪普通大众对法律字眼或者内涵理解的肤浅,怪只怪我们一直错在的不止是“总则和分则”、“总体规范和具体法规”的普及不够,而恰恰更是对法理的薄种欠收和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宪法根本原则的蔑视。即便抛开这些,简单地考虑一下其出台的目的和动机背景其实就该很是清楚。

    任何法律的目的都是为了达到维护和规范框架下的守法。既如此,“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就足矣,这也即是在实质上去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醉酒入刑”能够在这个时候快速地出台,和之前举国各地多重、频频不息地出现醉驾伤亡的大背景是直接相关的。醉驾的事故所直接刺激、影响甚至毁灭的不仅是当事人直接相关的家庭,更是整个社会在“富起来”之后所膨胀的蔑视和道义良知的丧失,对此,即便施以“重典”,抓小见大地从已不再是“源头”的局面开刀着手,这还有啥子再用遮羞布晃来晃去??还有何理由纵容已经不无失控的“自由裁量权”来借机“寻租”??这件事,一刀切最简单,也是最看得见的公平,还要恁多劳什子的屁话作甚???

    名人也好,富人也罢,在法律的底线面前,实在用不着拍脑门或者犯寻思地来那些“赵四”般自抽嘴角的“见怪不怪”继而达到“忽悠瘸了”。如果几许难得都变得持续多舛的话,那不会总是几许个体的倒霉,而是整个社会的没前途,整个国家的没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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