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位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监察厅副厅长孙继业的如下数据是真实的“全世界已建成14万公里收费公路,10万公里在我国。我国高速公路的95%、一级公路的65%都是收费公路。”那么,我们这些一直“高价”流淌、延伸的天路,着实是无处不在地弥漫着“添堵”、“截留”之殇。
比及博主前面被推荐的博文《铁路高负债“绝对可控”的根本缘由----时政视点【118】》【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08f7a30100pjr4.html】所述的观点,同样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公共投入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公益性和无偿性应该是普惠大众的,但还能如此地高居全球70%的收费公路比例,不能不说,特色着实给力。
如果说如此是对有车族的收益再分配的一个手段前提可以勉强成立的话,那么对整个交通运输业成本的负担叠加又何以说??更何况,整个收费公路从建设期的贪腐“高发点”到运营期的享乐“温床”又有哪个鲜见报端和网络??
当“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成为难以撼动的合理“山大王”式的行规,当“G**”、“S**”的公路标号只是在地图上显示的一路畅通,谁又能说,“添堵”不是无奈的习惯,“截留”不是积习的套路?
何以“天价过路费”案会成为焦点?何以河南交通厅三任厅长会连环落马?还不是不合理的机制在制造合法的“提款机”,还不是利益链的高举制造着“寻租”的空间充裕?
总是一阵风式的治理整顿,也总是屡禁不止的超载违规。加剧着认罚默契的“两利”,昭显着所谓的力度从来都是“治标不治本”的循环。
若此之殇。着实痛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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